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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國小教師專業發展能力

發布日期:
作者: 楊肅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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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未成年學習者的歷程中,教師居於一個極為重要的地位。196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教師地位之建議書」就說:「教書應被視為一種專門職業:它是一種公眾服務的型態,它需要教師的專業知識以及特殊技能,這些都要經過持續的努力與研究,才能獲得並維持。此外,它需要從事者對於兒童的教育以及其福祉,產生一種個人的以及團體的責任感。」
台灣地區自2006年開始啟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開宗明義強調以專業發展為主軸,以期取得教師信任,有效協助教師成長,初步發展尚稱平穩。目前即將邁入第六年,在前五年的辦理情形中,各級學校和教師參與的總數逐年上升。單就國小部分來看,95學年度計有123所1830位教師,99學年度則顯著成長為455所8129位教師,以教師數而言成長4.44倍。(資料來源: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取自http://140.111.34.79/upfiles/fileupload/35/downf01291769718.xls)。
教師專業發展,對於塑造教師專業形象、提升教師專業能力及促進教師專業自主有極大的助益。台灣地區中小學實施教師專業評鑑,95學年度以來,部份在學校校長的推動下實施,或因學術研究的需求,在學者的專業指導下進行試辦。逐漸的,縣市實施校務評鑑或校務發展,融入教師專業成長或教師專業評鑑的項目,且於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後,根據課程綱要的規定進行課程評鑑,部分評鑑指標會涉及教師的教學,而累積出個案式的本土性教師專業評鑑經驗。至於,真正較有規模、系統的推動,源自高雄市教育局於2000年2月21日所發布的《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評鑑試行要點》,並自89學年度開始試辦;以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998年委託大橋國小組成研究小組,進行有關教師專業評鑑的規劃研究,係以「發展性的教師評鑑系統」為藍本,研發出「發展性的教學輔導系統」,希冀以教師輔導為手段,促進專業發展為目的,以上兩市迄今都仍在實施中;新北市(原台北縣)教育局則於2005年2月開始,徵求15所國中小試辦「教學專業評鑑計畫」,以上三市推動教師專業評鑑是較具代表性的。
教育部於2005年11月提出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於2006年3月啟動說明、5月接受學校申請,展開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鼓勵學校教師自願參與試辦,同時建構本土性教師專業評鑑之經驗,教育部編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專輯』於2007年1月出刊,係採用故事案例的方式,提供學校或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的經驗,以供尚未參與的老師和學校分享,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拋出教師關注專業評鑑的議題,引發專業夥伴的迴響或討論;另一方面則藉此減低參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疑慮,提供解決問題的經驗。金門縣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現況又是如何呢?茲從其背景過程及辦理情形來探討:
壹、金門地區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背景過程
95學年度台灣中小學校呼應教育部的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計畫,在學校校長的鼓吹下,總計也不過只有123所國小;1830位教師參與了第一波的評鑑,其中連江縣(馬祖)的中正國中小和介壽中小學也在隔年就停辦了。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在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和增進學生的學習效果。這本是對教育極具正面意義的政策,但也因牽涉到教師專業面臨正面的考驗與衝擊,金門地區一直以來的保守作風,且教育部也一直用鼓勵的試辦性質,金門地區因而躊躇不前,截至目前仍處於觀望階段。
貳、金門地區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情形
96學年度金湖鎮金湖國小針對試辦來函提出試辦意見,在校務會議中表決不通過,復於97學年度再度提出試辦還是以一票之差遭到否決(資料來自金湖國小教務主任)。其它並無任何學校提出試辦申請,所以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在金門可以說還是一塊處女地。
金門縣國教輔導團辦理了許多的「課室觀察」研習、「教學輔導」研習,並訂定各項議題精進教學工作計畫「到校訪視」巡迴輔導,藉由訪視服務暨到校輔導訪視活動,協助教師教學法之運用創意,提升教學品質。也藉由領域教師同儕對話,分享課程研發與教學經驗,提昇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同時辦理諮詢服務,解答教學疑惑,協助教師專業成長。這兩三年來教育局也一再鼓吹各校能有人勇於接受挑戰,國教輔導團的這些輔導措施其實已經符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精神意義,只是沒有來的那麼具體、那麼直接罷了,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掛零的金門縣而言,也讓我們看到了金門縣教育局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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