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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從命令﹐就是違反軍紀

發布日期:
作者: 張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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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紀律」、「軍令如山」,這是我當兵時耳熟能詳,且是每個軍人奉行的信念,也是鋼鐵軍隊戰勝敵人的法寶。
近日由媒體報導:陸軍飛指部一位少校女軍官在部落格上放清涼照,致被長官記申誡一次。引起譁然,各界討論不已。雖然她接受處分,卻仍於部落格放清涼豔照,其行為被兩性專家譽為「勇敢」,網友喊「讚」。
一支常勝軍,除了訓練紮實,嫻熟戰技、武器精良、後勤完備、高昂鬥志等因素外,其中以各級官兵服從命令,軍紀嚴明是最重要的要素。如果軍人都不服從上級命令,嚴守紀律,形同散沙,士氣渙散,各行其是,還能算是「戰鬥團體」嗎?況且國軍部隊具有「保家衛國」的偉大任務。
眾所周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人民志願入營服役,即是個人奉獻國家,絕對服從軍令,恪遵軍中法紀,隨時為「保民衛國」犧牲。國父曾說:「軍人沒有自由」。女少校擅將個人清涼照放置部落格供人欣賞,經上級申誡處分一案,是整飭「軍紀」,與「禮教」、「儒家」、「經濟」、「道德」…有何相干?
不服從命令,就是「違紀」,一錯再錯,不知反省,帶壞軍隊「不服從命令」歪風,已不適合擔任「軍官」,這位女少校既然無意「巾幗英雄」志業,我建議何妨儘速辦理退伍,積極轉業演藝界發展為妥,避免糟蹋人民血汗稅。
「飽暖思淫慾」,是腐敗的開始,若不制止,兵無戰志,國將走向衰頹,切莫「商女不知亡國恨」。再者,如果這位女少校把「勇敢」用在「決勝於沙場」該多好呀!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朝」,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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