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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令過時法令扼殺文創產業發展

發布日期:
作者: 石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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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魏德聖拍攝台灣原住民賽德克族反抗日本殖民統治起義事蹟為題材的電影「賽德克‧巴萊」過程中,砸下一億多新台幣於新北市林口區搭建1930年代霧社市街布景,在電影殺青後捐贈給新北市政府供遊客參觀,開放僅僅三個月便有二十萬人次觀光客到訪。今年春節連假期間,因「賽德克‧巴萊」角逐好萊塢外語片,與林口霧社街即將吹起熄燈號的新聞曝光,激發觀光人潮,初三更創下單日入園人數超過五千五百人紀錄;媒體報導引發許多民眾關切,要求新北市政府不要在二月十二日關閉霧社街。
由於政府缺乏規劃周全的法令與執行措施以資配合,只能以台北市前年辦理國際花博方式,以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將霧社市街的電影布景以臨時性設施名目對外開放營業,但臨時性設施須每半年重新申請,通過或駁回經常處在未知數狀態,將於二月十二日被迫熄燈令人遺憾。導致民間廠商對承租霧社街經營權興趣缺缺。林口霧社街電影布景等諸如此類具備特殊意義的建築群,卻不能以法制化途徑使其永久保存,甚至發展成文創園區,豈非怪事一樁?
近年來經常可見中央與地方政府主管部會信誓旦旦宣稱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但經常被一堆與現狀脫節的法令規章掣肘窒礙難行,政府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似宜摒棄本位 主義成見,排除阻礙文創產業發展的過時法規障礙。
政府為了發展工商業等多項國家重大建設,而修改土地徵收條例之際,是否也該把發展文創產業納入土地政策配合?文創園區發展或許不需要徵收土地,但或許可能要徵租土地。魏德聖導演表示,因為霧社街無法保留,因而興建霧社市街布景時選用品質較差的建材;若原本就有前瞻性的土地法規可以適用,使霧社市街布景能得以保留,並轉型為文創產業園區,則電影劇組當初興建時,會願意花更多經費,提升品質,使其能長久發展。盼望政府有關部會不要官僚心態作祟,要勇於尋找解套方法,以利於霧社市街布景長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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