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退制度請做好配套措施
銓敘部長指出,為解決退撫基金破產危機,研議把公務員領月退金起始年齡再延後五歲,由目前八五制改為九○制,即將月退年齡延後五年,以符合世界潮流及撙節政府的財政支出。
說實在的,如果馬上實施這個制度,影響層面太廣,請考試院多多聽各方面意見,廣為舉行公聽會和宣導,能夠把適用對象、範圍、時間規定清楚,以免發生解釋不清的紛爭,更希望政策是在規劃好配套措施之後發佈,不要老是一直發佈這些片面尚未定案的消息,弄得人心惶惶,好像一天到晚都聽到部長在放話。
現在很多機關學校人員,都是在不確定因素太多的情況之下,一滿五十歲就退休,像我服務的學校可以說只要一到五十歲,或五十五歲適用五五專案的,都馬上提出退休申請,他們也擔心退休法令的反反覆覆,影響權益,而且像幼稚園、小學老師根本不適合教到六十五歲,我在小學代課時,有碰到一、二位年齡超過六十,年資還未到的老師,他們都只坐在椅子上上課,懶得起來走動,這樣對正處好動年齡的學生並不好。
個人想說的是,如果真要實施延退這個政策,是否應該從法令公佈,開始實施之後的「新進人員」開始,以維法律信賴保護及既往不究原則,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恐慌性退休潮,否則當大家進入這個公務體系時,用的是舊制,就是信賴這個法令規定,照舊法走,卻說變就變,要大家馬上適用新法,尤其是對快屆齡的人很不公平,這可不是一句「既得利益者」及「抗拒改革」的大帽子壓下來,就能讓人心服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