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老國片共同歷史記憶
文化部長龍應台不久前巡視國家電影資料館片庫後表示,由於經費不足,不論在軟體還是硬體方面,老電影保存都面臨窘迫局面。新北市樹林區的國家電影資料館有十個片庫與近兩千坪典藏空間,保存許多年代久遠、膾炙人口的老電影膠卷。電影資料館長張靚蓓表示,片庫空間至少需擴充為六千坪,才足夠存放這些珍貴的老膠卷。現有十個片庫其中七個是向他人承租,光是租金加上儲存這些脆弱膠捲保持恆溫恆濕環境的水電費,每年就要花掉新台幣一千萬元,但資料館每年預算只有新台幣三千萬元,若還要編預算修復老舊膠卷歷史影像,根本不夠用。溫度不夠低就會減少膠卷保存有效年限;此外,亟待修補的國片膠捲約三千部,估計要耗費新台幣十億元才能修復完畢。加上這些古老的電影膠片材質大多為易燃的賽璐珞,消防措施更不可掉以輕心。部長表示,對岸經濟正處在高成長階段,很快會對文化政策領域展現強大的企圖心,甚至願意花更多錢購買台灣電影版權,保存國片工作亟待加強。文化部由於經費所限,加以近年來國庫債台高築,中央政府各部會都被行政院要求須撙節支出,保留這些不分族群的共同歷史記憶,幾乎是與時間賽跑的不可能任務。
藝文創作可謂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或社群成員創造共同生活歷史記憶的產物。電影結合文學、攝影、戲劇、舞蹈、音樂、燈光、服裝、布景道具,兼具勞力密集、技術密集、資本密集、知識密集等特色,乃整合性火車頭指標文創產業,表達創作者的認知、思想與情感,反映社會現狀與主流思潮,更等於是用影像寫歷史。
老電影等歷史影像保存,可謂文化資產保存的一部份。但文化資產保存乃文化政策裡吃力不討好的環節,因為它不像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擁有一定的消費市場可以支撐,或可藉由尋求商業體系贊助,立竿見影產生具體可見公關文宣形象效益或正面雙贏附加價值,它基本上是非營利公共財。文化資產保存特別是質地脆弱的相片或動畫片修補不易,更由於媒體與傳播科技發展突飛猛進,使原有的紀錄影像與保存方式顯得陳舊過時變質消失,僅是把過去的光學或類比科技製作保存歷史影像,轉化成現在的數位科技產品保存,就是一項曠日費時浩大工程。
傳統膠片一如古老善本書,更可能因存放環境溫度濕度控制不良變質毀壞,遑論無情的水火或地震等天災!許多年前,國防部的中國電影製片廠就曾因為發生大火,導致許多珍貴的民初與對日抗戰時期拍攝新聞片與電影慘遭祝融吞噬,造成難以彌補的文化資產損失。
又如五年前農曆春節前夕,雲門舞集在新北市八里區的練舞場,和存放歷年來舞蹈創作使用之道具、布景、服裝、創作手稿的倉庫,因為一把無名火幾乎燒個精光,雖然當時台北縣政府立即提供閒置公共空間給雲門舞集練舞,但道具服裝這些物品的損失的價值卻是金錢難以計算的。更早前也曾有已故知名作家柏楊把自己生前著作的手稿送到對岸保存收藏實屬諷刺!
自己的文化資產與歷史詮釋權絕不宜落在他人手裡,面對近年來對岸與香港企業積極蒐購老國片的版權與蒐藏、保存,乃至現在中年以上民眾非常熟悉的二秦二林瓊瑤愛情小說電影版權,都成為對岸文創業者蒐集買斷著作權標的,我國昔日興盛的電影產業創作文化資產流失問題開始浮現不容小覷。若台灣下一代將來竟要遠赴香港乃至上海、北京才能欣賞到自己父祖輩年輕時的藝文電影創作,本地老電影淪於為人作嫁,豈非情何以堪?政府相關部會必須從財務、科技、法律、人際關係多方面齊頭並進,遏止老國片等珍貴歷史影像文化資產外流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