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大錢也能行銷在地文化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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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陳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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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央政府國庫空虛累積債務,已超過新台幣五兆元,各縣市政府同樣為了債務坐困愁城,但許多縣市卻競相以發揚地方文化為藉口,打腫臉充胖子辦些缺乏特色、同質性高似曾相識名不副實的節慶性質燒錢活動毫不手軟,以致隨處可見五花八門的農畜漁產品等節慶或文化季。相互抄襲創意浪費民脂民膏的結果,這種趨同性作法不但無法展現地方文化特色,更未獲得相對的經濟或促進觀光週邊產業收益,徒然浪費公帑,甚至變質為出口轉內銷、變相分食預算大餅、圖利特定人酬庸的遮羞布,或者是另類的工程招標外包。
宏揚地方文化,推銷在地產業,提升生活水平及環境,雖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也是政府和人民努力的目標,但如何借力使力打響名號,發揮事半功倍之效。
筆者愚見以為,中央或各縣市政府宜嚴審活動內容及補助款項支出流向,並結合鄰近地區或同質性活動共襄盛舉,避免多頭馬車及疊床架屋等浪費,一方面可鼓勵企業加入贊助,政府、商家及民眾分工合作,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才能互蒙其利,共創與分享利基,活化產業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