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平議──誰是罪魁禍首?
最近看到媒體報導「重罰懲黑心 食管法全面提高罰則」、「酒駕混帳男 撞殺台大女醫」等新聞,不知道該不該感嘆遲來的立法正義,終於積極的立法補救一些損害、導正一些視聽。立法院初審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三讀的《刑法》有關肇事致人死傷逃逸刑責的條款等,都是針對個人、法人等從重量刑。在「食管法」方面,並也增列「王老師條款」,指導使用也有罪。
對啊!或許我們也可以順便想一想,明明殺人的是車子,為什麼沒有針對肇事殺人的車輛加以立法?因為車子會殺人,乾脆大家以後通通不准開車,買車的就算是持有凶器、乘車的視同幫兇。當一個社會沒有了車輛,就算有人喝醉酒,就不會再有「酒駕混帳男」,因為再也沒有萬惡的車輛害他酒駕殺人。這像話嗎?好像是笑話吧?再看看,明明毒害人體的是有毒食品,為何卻要重罰懲黑心製造商?何不把有可能成為毒食品的東西,通通查禁,米、麵、米粉、豬肉、牛肉、雞肉、青菜、水果…,什麼都是殺人兇手,吃它的都是共犯。天哪,這已經不需要毒食品殺人,人自己都已經餓死了。
沒搞錯!若是我們在這裡繼續大加撻伐肇事車輛、有毒食品,肯定會引起一片譁然:「神經啦,犯錯的是酒駕者、毒食製造者,車輛、食品何辜?」對啊!美國一有連續、或大型槍擊事件,就有仁人君子大聲疾呼管制槍枝,也就有輿論鼓吹持槍殺人的是人、不是槍,為何要醜化槍枝?可是…也不對啊,君不見有些開發案出了包,沒有依法辦理環評、沒有依法辦理…,通常不會去撻伐開發公司、開發商的行為失序、違法,很簡單的就將矛頭指向BOT這萬惡的三個英文字母。到底在這些開發行為上,好像就不是人做了錯的事,而是BOT做錯了事,該關起來的是BOT,而這些做錯事的人其實是BOT的受害者,是被BOT帶壞了。是嗎?好亂的邏輯,您看得懂嗎?老實說,我不懂;可是別急,還有更亂的,就一起來亂到最高點看看!
台灣的開發案形形色色,主管開發的法令也很多,多到族繁不及備載,但是可能就沒有一個法令有BOT這種簡潔明瞭的三字箴言,好懂好學、朗朗上口,就像是講KGB、FBI、CIA等一樣,當牙縫底上輕輕的流洩出這三個字音,顯得多有學問、又多有內幕,帶著幾分神祕、拉著無窮權威,顧盼自豪間,一切都盡在不言中了。你看看,我連BOT這種威權都敢罵,哈!山也威風、海也威風!哪還管得著什麼案子是BOT?甚麼案子又是啥東東?罵了再說!
其實,罵罵無傷,只是不妨先做點功課,罵錯了有點不上道、也沒面子。前一陣子喧騰一時的台北雙子星大樓,讓BOT也中幾槍,可是那不是BOT案,是捷運聯合開發案。緊接著有墾丁某飯店的環評事件,萬惡的BOT又中箭落馬,可是那也不是BOT案,是普通的觀光飯店開發案。金門大橋風風雨雨,肯定是BOT的錯,對不起金門大橋不但不是BOT,連發包單位都是中央政府,金門縣政府說穿了是黑狗偷食、黃狗遭殃,罵也是白挨了。近日,某集團取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招標的金門縣金湖鎮土地地上權,這也肯定是金門縣政府用BOT勾結財團的如山鐵證。不對吧,這哪是促參法的BOT?只是財政部依權責所辦理的地上權標案,金門縣政府又何辜?
好啦!不要狡辯,千錯萬錯,肯定都是BOT的錯,政府何不乾脆把BOT給廢了,一了百了,萬事如意?但凡事必有因,若能正本清源的從源頭將BOT給一刀斃命,豈不從此天下太平?政府為何要推動BOT?開宗明義的說,是因為要民間資金挹注政府公共建設。白話的說,就是政府缺錢,辦理公共建設的錢不夠,要民間投資來共同打拚。這就對了,找到讓BOT一刀斃命的罩門了。你看,若是有一天政府不缺錢,對不起,那就是BOT的末日了。對不?所以,諸位看倌、諸位善心人士,從今天起,大家努力繳稅、努力拚經濟,每人每個月捐出半個月所得給政府,共赴國難,把政府財政搞上去,把萬惡的BOT徹底從地球上消滅。不用怕以後沒有對象練習口業,只要開發商萬古常新,永遠會有不同法令依據的開發案擺在前面;更不用怕消滅BOT後,沒有三個字母的謾罵對象。這裡先預告一下,下個檔期還有像是PFI啦、PF2啦、PPP啦,罵起來一樣好聽,現在先抓緊時間練習練習,免得跟不上進度。至於誰是罪魁禍首?管他的,罵了再說,反正通通是BOT的錯。翻新一下,說不定酒駕毒食品,也全是BOT的錯,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