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平議─炒翻天﹗﹖
後面的小巷子裡有一家幾坪大的小餐廳,卻有個偉大的店名「炒翻天」。幾條街以外的通衢大道上,也有一家「炒翻天」,講究的是臺式熱炒,每盤一百元,俗擱大碗。
不要小看了這個『炒』功,生活中無所不在,舉凡快炒、熱炒、炒樓、炒房、炒地皮、炒股票、炒短線、炒魷魚、炒青菜、炒BOT,無事不可炒。果真『炒』是藝術、是國粹,是國人獨有的功夫,不信你翻譯成英文看看,可真沒這個『炒』字,不管是英文的Fry還是法文的Saute',都和『炒』功有天地之別。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炒』的境界植根於半球型的『炒鼎』與圓鍬式的『炒鏟』,配上火冒三丈的明火爐頭。君不見那庖人大廚,左手執鼎翻騰、右手運鏟攪和,三兩下翻一翻,但聞鍋鏟聲動,一盤熱炒已經勾芡上桌,再點綴幾片九層塔,一百元老少無欺。
研究這裡面的學問,在一個快字,明火爐頭火大火旺,才快得起來;用符合人體工學的半球型『炒鼎』與圓鍬式『炒鏟』,『炒』的動作才能像行雲流水一般的流暢,也才能快得起來。不信,你用平底鍋、塑膠鏟,在電磁爐上『熱炒』給我看看?連煎個荷包蛋都還弄得蛋黃攪和蛋白的搞半天,別說『炒』翻天了。還不信?你看看股票炒手總是在股市熱火朝天的時候進出翻一翻,炒他個短線,沒見他長期投資的事兒。炒樓、炒房、炒地皮的炒手,也是在樓市、房市熱烘烘的時候,殺他一個快買進、快賣出,短線獲利了結。自己買棟樓,營運出租、兼自用;買棟房、搬進去自己住;買塊地、留給子女慢慢享用,這算哪門子炒樓、炒房、炒地皮?這是文火慢燉,最多只能算燉樓、燉房、燉地皮。再看炒魷魚,想想電視連續劇的場景,某某人被老闆叫進去,一言不合,聽到老闆在裡面一聲大吼XXX,某某人哭著出來打包走人。阿呀,熱辣辣的、熱烘烘的,這才是炒魷魚啊。若給二個月的觀察,再加上三個月的通知,這叫做解雇、解聘,哪算是炒魷魚呢?
BOT這檔子事兒,有政府想搞BOT,聽說拿出大片土地,還占了全縣的百分之多少,給財團搞BOT、搞開發。好傢伙!這不是向財團傾斜、靠攏的鐵證,活生生的是炒樓、炒房、炒地皮的現行犯嘛!是啊!但是…?這些土地可只是租給財團使用若干年,土地還是政府的,財團不但要支付地租,還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更不能炒作轉讓,土地租期屆滿的時候,要連上面蓋的房子、大樓一起不用錢的交給政府。嗯!這算哪門子的生意?土地不是我的、連轉租都不可以、上面蓋的樓將來是要無償移轉給別人的,土地增值的利益也是歸給政府的,房產也是不能出售轉讓,漲價增值的利益也終究是政府的。好笨哪,苦工我做、錢你賺,這種和常理不合的生意,真的也只有那種笨笨的財團才會去做。
BOT這種事兒,還真的是文火慢燉,蓋個旅館、蓋個商場,慢慢的、穩穩的經營個幾十年,圖的是每年有穩定的收入、利潤,好來繼續的在地方上繳稅、繳地租、聘用左鄰右舍的子弟、還要付權利金、給回饋…,可是還被人嫌、顧人怨。不要說一兩年翻一翻,快炒快殺的獲利了結,很多BOT案連投資契約都是一面倒向政府,民間投資人連個退場機制都不太容易見到。這種事兒哪能算炒樓、炒地、炒BOT?最多最多只能沾上燉樓、燉地、燉BOT的邊,連個炒鍋大火都沒見到,差遠了。
可是,哪難道BOT就沒有『炒』的可能嗎?早年,相傳是約在二十年前,有商場聞人嘗發議論說,BOT怎麼可能不賺錢?工程預算灌水五成、照七折集資,先拿五趴回扣入袋。再打七折後工程發包,中間再分五趴,興建完成後再摳五趴尾款,營運後跟政府搞搞關係,來個有償收購。就算八五折賣給政府,我還賺二十趴。五年內沒本生意可以賺三十五趴,這才是做BOT。好犀利啊!此公何在?豈非正宗賭神?君不見,萬丈高樓平地起,事業星散人跑路;二十年後回頭看,將本求利方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