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經驗賺錢兩樣通-暑假打工須知
炎炎夏季即將來臨,又是學子們開心迎接暑假之際,有些人的暑假計畫是否包括了打工賺錢、累積些社會歷練呢?如果你的答案是yes,那麼你是否已做好了相關的打工準備?為確保莘莘學子有個安全無憂的暑假生活,且能充分發揮所長利用暑期來打工賺錢,我們特別提供了重要的打工須知,叮嚀想要打工的學生注意相關事項,也提醒家長們留意自己孩子的打工計畫與動態。
到底暑假打工隱藏著什麼樣的危險?我們來看看幾個前車之鑑:個案一,小花看了報紙的廣告去應徵模特兒,負責考試業務者要求她到更衣室換裝以便面試,事後小花收到一卷遭到偷拍的錄影帶,並勒索她一大筆金錢,小花為此擔憂不已,不知所措以致身心俱疲。個案二,阿明應徵上問卷調查員,在路上找人寫問卷,原本以為每份問卷可拿50元,但工作了兩星期完成了上百問卷後,卻被老闆以試用期滿不符合工作資格而辭退,連一份問卷的錢都沒拿到,阿明找老闆講理無效,只能自認倒楣,賠了時間和自己的交通費。個案三,阿星到泡沫紅茶店打工,正逢假日客人繁多,阿星心中想著要趕時間,不小心在使用封口機將飲料杯封口時,將右手插入機器平台,導致四根手指骨瞬間壓碎,由於傷勢嚴重而致最後四指全數切除。
以上案例提醒我們暑假打工需要注意的三大事項:「預防詐騙」、「了解勞資契約」與「確保人身安全」。
首先針對「預防詐騙」,我們需要隨時提高警覺,對於可疑及不合理的要求要堅持拒絕,必要時,請家人或親友隨行前往面試和工作地點了解情況。我們可以做到所謂的「三備七不」,「三備」指的是蒐集公司資訊、親友陪同面試和檢視職缺內容,「七不」則為不繳不明費用、不購買產品、不辦信用卡、不非法工作、證件不離身、不喝不明飲料和不隨便簽署文件。
關於「了解勞資契約」,在打工前我們必須知道相關的法律知識,包括打工年齡、工時、工作場所、基本工資及勞健保等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的人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童工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此外,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48條也有明文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充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業、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依據規定雇主給付的薪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目前最低基本工資為1萬9273元或時薪115元,只要有工作就有薪水;同時雇主應依規定在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以保障工讀生權益。
關於「確保人身安全」,我們在打工前需要先了解工作內容及環境、所需具備的技能和安全知識、工作地點的交通便利性和位置是否偏僻、有緊急事故時是否有完備的安全設施和逃生管道等。為預防工作傷害的發生,特別是在從事高勞動的工作時,如送快遞、廚房勞務、工廠作業員等,可要求雇主提供職前訓練,並對工作內容、所需技能、保護措施及相關注意事項做詳細說明,提高工讀者的自我保護能力,減少意外與遺憾。
因為工作環境的不熟悉,工讀生更應隨時保持警覺、懂得保護自己的技巧、防止被傷害事件,對於不當的邀約、不熟悉的人、可疑的環境事物要迴避,讓家人親友知道自己的行蹤去處,若不幸遇到襲擊應該:一、盡快到最近的安全處所,尋求援助並連絡親友及報警。二、牢記歹徒的身高、體形、口音、衣著等特徵,以及歹徒犯案的交通工具車號、車型、顏色等標記。三、保全現場;不移動也不觸摸現場任何器物,以利警方採證或蒐集線索。四、遭遇性侵害後,避免沐浴沖洗及更換衣物,以大毛巾或外套裹身,以便搜集更多證物。五、受害後應儘快向案發地點或住宅之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
最後要提醒學子和家長,在求職時儘量到政府的就業服務台,或上合法之人力網站登錄及查詢相關資料,有任何打工上的問題和糾紛,可向縣府社會處諮詢,或逕撥勞動部客服專線0800777888。總之,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傷害,讓我們都成為一個打工達人,有個收穫滿滿、快快樂樂、平平安安的暑假打工生活,順利成功地邁向職場生涯的第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