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亂象何其多
台灣地狹人稠,特別是擁擠的都會區,街衢四通八達,雖給市民帶來了便利性,卻也延伸出不少的交通問題。無論是流竄在道路上的龐大機車群,或者較佔路面的私家自用車、公車,每到尖峰時段,總是佔滿了所有的幹道。行駛於龜步的車陣中,一旦失去了耐性,有些人難免火氣上了身。或許只因前車起步稍微晚了些,或由旁道匯入的車輛搶了先機,常會無法克制的猛按喇叭表達抗議。然而塞車的問題依然無解,只有讓憤怒的心情伴隨和影響著你一整天,又何苦來哉呢?
年輕時也騎過了好多年的摩托車,深知機車族風吹雨淋的痛苦和肉包鐵的危險性。所以自晉升開車族後,不免常會顧慮到他們的安全問題。開車時我會刻意與他們保持安全車距、絕不駛入機車專用道,也會在行經積水坑洞時小心翼翼的減緩速度,免得濺了他們一身濕。雖然大部分的騎士讓我心憐,但也有為數不少的魯莽剽悍騎士,卻讓我看的猛搖頭。他們可以成群結黨的霸佔不該行駛的車道,或者恣意的在車陣中穿梭耍酷。有時明明是綠燈,橫向的車道卻常冷不防的衝出個闖紅燈的冒失鬼,雖都有驚無險,但也常嚇得我冷汗直流。
至於有些開車族的修養,也未必比機車族來的好。停等紅綠燈時,總有駕駛人可以大辣辣的停在機車停等區,甚至車身橫擋住整條斑馬線上,逼的行人只能在車潮中危險閃避。又在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未打方向燈,因而提升了擦撞意外的肇事率。更有駕駛者將市區道路當高速公路飆車,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還有那些隨處可見的低頭族,就更誇張了。他們的視線,永遠只停駐在方寸大小的螢幕上。交通法規規定,待轉車輛應禮讓行人先行,行人有優先通行權。立意雖好,但如遇到低頭族過馬路時正在滑手機,專注螢幕訊息而步伐溫吞地簡直要讓駕駛者發狂。
更有些行人,專用斑馬線不走,卻偏偏喜歡在車道間穿越,僅為貪圖一時的便利。有好幾次,我按照速限規矩地行駛在車道上,卻常被從對向車道穿越安全島的行人給嚇著了。幸虧車速不快,我才有來得及剎車的反應時間。一般安全島上遍植濃密的樹叢,易遮掩住駕駛者的視線,萬一發生了不幸,肇事的責任歸屬實在很難釐清。
台灣就是太講究人情,擔心過於嚴厲的交通法規招來民怨,所以執法寬鬆,寧願以勸導替代罰則。因而國民常抱持著僥倖的心理,只要路口沒有架設測速器,或警察不在路口值勤,為了節省時間,就算違反交通法規,只要不被糾舉,也不覺得有何不妥。更曾有人因超速和闖紅燈,被警察隱密偷拍到,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對媒體申訴,責怪警察引誘犯罪,才會陷他們於不義。如此無理的說詞,居然還獲得不少人的附和,想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想要徹底改善馬路亂象,何不學學新加坡的作法。有人批評新加坡的交通法規太過嚴苛,駕駛者稍有不慎就會觸法,隨時都會被吊扣駕照。眾所周知「馬路如虎口」,任何駕駛者或行人只要「稍有不慎」,都有可能造成終身無法彌補的遺憾。所以為了個人或家庭的幸福,也為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著想,守法就該從你我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