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請不要再寫「君」稱謂好嗎?

發布日期:
作者: 王建裕。
點閱率:15,035
字型大小:

日前我去圖書館隨興借了一份十幾年前的民生報閱讀,無意中讀到「民生論壇」,曾以「寫信稱『君』實在不宜」為題,作為社評,茲摘部分原文如下:
「長久以來很多人有過一種經驗,就是收到來信,稱收信人為某某『君』。此一稱謂相信對絕大多數有教養的人來說,都會感到粗魯無文,很不愉快,但行之已久,也沒辦法反應,祇有忍受,聽任這股歪風蔓延下去」。
讀之甚獲同感,並引發我的聯想,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相同的經歷過,不論是私人團體,抑或是政府機關的公文、通知單、申請書、表格等等,給百姓、民眾都一律稱「君」,大家也都已見怪不怪,樂於接受,也從未有人提出糾正,久而久之,習慣便成自然,也就將錯就錯,事實上,這是不對的。
這使我聯想起很多年前,我在報紙上也看到一則報導:台北縣教育局發一封邀請函給師大一位陳姓教授,請他到台北縣國中小訓育主任研習會去上課時,因為在信封上稱其為「某某君」,這位認真的教授收到信後甚表不快,先打電話給台北縣教育局陳局長,結果也沒有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釋,陳教授乃以「拒講」來表達了他的不滿之意。他認為主其事者太沒有禮貌,並把這件事報告給教育部時任國教司方癸明司長,以示抗議。
另有一則發生在不久前,語文與創作女作家廖教授,受邀至台中亞洲大學演講,但校方在其網路平台系統簡介稱該教授為「君」或「小姐」,而同樣受邀的資深媒體人陳○茜?稱「教授」,讓廖感到不舒服,未受尊重,直接婉拒該場演講。由這二則不宜的稱謂觀之,足證爾後信函、邀請函不應再稱「君」,否則衍生不必要糾紛就不好了。
我們對上述兩位教授,這種認真關懷社會風氣與禮俗敢於說「不」的精神表示嘉許,同時對於長久沿襲下來不當「糾舉」也表示無限的贊佩。中國原是非常考究禮俗稱謂的社會,由於親屬關係的區分細密,甚至連誼屬都有鄉、世、寅、學等之明分。特別在見諸文字時,格式上亦有「抬頭」、「低署」等尊卑之別。我們無意在此闡揚要大家把信寫成秋水軒尺牘那種格式,更不想恢復如昔日訃聞上對長幼序列的那麼多講究,可是像上述專業教育傳授機構,連這最起碼一點點禮貌,身教言教都無法帶頭示範,還談什麼傳道、授業、解惑呢?難不成要求對外行文時,被邀請的教授統稱為「先生」(古代尊稱老師為先生,男女皆宜),總不算過分吧!何況,凡是見過世面的人都應該可以查覺,尤其在西方進步的國家中,這些方面也都是非常講究的,因此,我們希望今後不管是私人或政府機關,對外行文,務請正視千勿再稱「君」了,因為它代表著我們這個社會上人際關係的日趨粗鄙,缺少禮貌,甚至辨別尊卑語彙的能力都失落了,如今有人敢冒大不韙挺身出來匡正,豈不是一件非常有意義之事嗎?
禮儀是人際關係的潤滑劑,一個有禮貌的人也表示他有修養。這「君」在中文裡稱謂人時向無尊敬之意。有人說此係來自日文,但日文中被稱為「君」時,尤少敬意。拉雜寫了這麼多,無非是希望大家瞭解其意義之所在,雖然時下很多仍有以「君」稱謂的,雖然不致感到不愉快,但總覺得不應該如此。
稱「君」或稱「先生」、「女士」來統稱之,也只不過一字之差,舉手之勞而已,何樂而不為呢?所謂:「敬人者人恆敬之」,祈請大家不要再用「君」稱謂了,好嗎?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