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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博士赴大陸高校任教該如何準備?

發布日期:
作者: 王孟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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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國台辦出臺一批《便利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內容與高校教師相關的有兩點:
第一,開放在大陸工作的臺灣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一直以來,在大陸的臺灣學者希望申報國家級基金專案,獲得專案資金等支援,但是囿於其非大陸居民身分而無法申請。此次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將向在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臺灣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專案申報,涵蓋26個一級學科,教育學等三個單列學科各類專案同步受理申請。
 第二,人社部擴大臺胞在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地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已開放福建、江蘇、天津、上海、浙江、湖北6省市的基礎上,新增北京、河北、山東、廣東、廣西、海南6省區市為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地區。臺灣居民可在試點地區高校、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就業。
2018年02月28日大陸公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二大項「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細則共19條,內容與高校教師相關的有四點:
第一、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畫」。
第二、臺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專案。
第三、鼓勵臺灣教師來大陸高校任教,其在臺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
 第四、為方便臺灣同胞在大陸應聘工作,推動各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做好系統升級,支援使用臺胞證註冊登錄。
筆者身為一年前在大陸入職的台灣籍教師,針對上述出臺政策,以及自己實際入職的經驗做一些心得分享,希望對於有意願赴大陸高校任教的台灣博士能提供一些方向。
首先是求職之前的準備,大陸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但若只是使用一份制式履歷,群發信件到多所高校的人事處信箱,媒合成功率是很低的。大陸非常注重「專業對口」,應聘者必須用心上每所學校網站,查看自己所屬的專業是否有職缺,有職缺時,還要再細看條件限制。對台灣博士來說,比較大的限制是「年齡」。
在台灣應聘教師一般沒有年齡限制,但是大陸高校通常在招聘網頁上會有非常明確的年齡限制。以今年2018年為例,要到大陸應聘教授職務,年齡基本不能超過45周歲(1973年1月1日之後出生),應聘副教授職務基本不能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之後出生),應聘助理教授(講師)職務,基本不能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之後出生)。這個年齡限制對大陸博士來說不是太大問題,大陸博士生基本上都能在28歲前取得博士學位,但是對於台灣博士生來說,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多數超過35歲,近年來台灣的博士生更有「高齡化」趨勢,所以年齡限制能否符合要求是求職者首先必須查詢的重要門檻。
符合年齡要求後,還要關注該科系的「崗位要求」,包含「研究方向」或是其他「科研要求」。例如,是否需要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學位且有相關職務履職經歷;是否需要主持過國家級科研專案;是否需要在本學科領域發表過重要論著;是否需要博士後經歷;是否需要能承擔外語課程;是否需要有相應學科研究領域學術帶頭人經驗;是否要求海外博士要能在國際權威學術期刊、國際一類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等等。求職者務必詳細瞭解所有「崗位要求」後再投遞履歷,千萬不要資格不符合,卻又抱著「賭賭看」的心態,看學校是否會通知面試?事實上這種機率根本是「零」。在大陸要面試一個台灣博士,校方至少要負擔三天兩夜的食宿機票、以及機場接送費用,還需選出一個時段請系上老師排開課程,來聽現場試教。如此高的成本,基本上學校不可能讓不符合資格的求職者前來的。
在投遞履歷成功後,接著就是現場面試的準備。大陸高校招聘教師基本都少不了「現場試教」的環節。應聘科系會有專人通知準備試教的內容,及試教的時間是多長,建議求職者要提早做好簡報後多練習幾次,也要注意時間的掌握。大陸高校對台灣博士通常很貼心,會考量到路程往返成本問題,所以試教跟面試通常是一次搞定的,在試教及專業問答後,一定會詢問求職者生涯規劃及家庭安頓問題。這兩年在「準國民待遇」政策陸續出臺後,台灣博士與大陸博士簽訂的多是同樣的長期正職聘用合同,不再是短期聘用,所以單身或已婚、父母安養、子女就學等問題都會影響該求職者履行合約期限的穩定度,這會是影響用人單位考量是否錄取的關鍵因素。
最後,在面試通過錄取後,距離報到前,還會有一段時間,台灣求職博士必須與校方保持密切聯繫,請校方提供合同初稿,針對細節與家人做通盤考慮。大陸高校入職通常會給予一筆金額不算小的「安家費」及「科研啟動費」,目前各高校平均總金額大概在20-50萬人民幣區間,但這筆金額不是「無條件」給予的。「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及「科研項目要求」,通常與「綁約年限」同為合同的一部分。有領取這筆費用校方就會要求需服務一定的年限,台灣畢業的博士通常都是隻身赴大陸,在台之父母、子女、配偶是否一同前往,家裡是否有支持系統能完成學校合約年限,求職者都必須先做好評估之後再與校方簽訂合約。一旦簽訂合約,即產生法律效益,必須履行合約年限及要求,切莫抱持「先來做做看」的心態,在沒有深思熟慮下就草率簽約,之後又產生違約糾紛。
台灣博士跨海至大陸高校求職、就業前,其實彼此雙方的熟悉度都有限,所以「互信」基礎很重要。台灣博士需對大陸未來的發展有信心,大陸校方需對台灣博士的能力有信任感。在互信基礎上,共同開創美好的成果。
目前台灣高校教師職缺緊縮,許多高校都是遇缺不補,而大陸在開放二胎後,高校教師的職業穩定度相對高很多,現階段台灣博士來大陸高校卡位是很好的時機。台灣博士應該有勇於挑戰的正面態度,多瞭解大陸高教生態,就能給自己帶來更好的發展平臺。大陸釋出善意,積極為台灣青年研究出臺多項政策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許多便利。台灣青年也要多花心思瞭解大陸職場文化、條件要求、法規政策,並調適心態,盡快融入當地環境,才能在這華麗的舞臺一展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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