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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宗祠與祭祖 ---從六桂堂春、秋祭祖談起(上)

發布日期:
作者: 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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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宗祠的緣起與意義:
傳統祭祀活動主要有祭宗廟、祭社稷、祭天地等。宗廟,古稱太廟、祖廟、家廟或宗祠、祠堂。宗祠是各姓氏奉祀其祖先神位的神聖建築。《尚書‧太甲篇》有云:「社稷宗廟,罔不祗肅」;《易經》震卦:「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孔穎達疏:「出謂君主出巡狩等事也。君出則長子留守宗廟社稷,攝祭主之禮事也。」《儀禮‧喪服》:「《傳》曰:無主者,謂其無祭主故也。何以期也?為其無祭主故也。」《禮記‧曲禮下》則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根據商周時代的文字記載,已概略知其宗祠之由來。
祠堂本身具有神聖性,以現在的概念係是祭祀先人及紀念的場所,帶有濃厚的宗教意義。然而,在宋代以前,祠堂與家中祭祖的關聯性並不強,唐以前的祠堂與日後所稱宗祠、家祠其意義亦有所不同。
戰國時,祠堂的名稱已出現在文獻上,《楚辭》中寫到,屈原流放至漢北,見到「楚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漢代祭祀祖先的場所,是採用墓旁立廟的方式,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均是如此。墓上建築稱「堂」,而「祠」,是對祖先的一種祭祀名稱。《詩經‧小雅‧天保》:「禴祠烝嘗,於公先王。」漢人毛亨傳曰:「春曰礿,夏曰禴,秋曰嘗,冬曰烝」,「祠堂」之所以稱「祠」,一是因為祭祀祖先,二是在於著重春祭。司馬光在《文潞公家廟碑》中也認為漢代祭祖的地方是在墓旁,他說:「先王之制,自天子至於官師皆有廟制,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居室為後。及秦,非笑聖人,蕩滅典禮,務尊君卑臣,於是天子之外無敢營宗廟者。漢世公卿、貴人多建祠堂於墓所,都邑則鮮焉。」
照司馬光的說法,秦以前,天子官員都有祭祖的宗廟,蓋宮室,必先蓋宗廟,然後才是蓋居所。至秦,為了尊君,除了天子以外,沒有人敢蓋宗廟祭祖。漢代時,公卿、貴人將祠堂蓋在墓旁,做為祭祖的場所,都邑則少有祠堂。祠堂是墓廟的一種,與宗廟不同。秦代以後,宗廟成為天子祭祖的場所,但祠堂和宗廟在意義上均是祭祀祖先,如《太平禦覽》言:「鄧晨,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塚墓,宗族皆怒。」
祠堂是供奉祖先的場所,無論天子、諸侯都立有宗廟,惟依禮制地位高下,廟數多少不一。《禮記.王制》篇規定:「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則祭於寢。」
西漢桓寬《鹽鐵論》:「古者,庶人魚菽之祭,春秋脩其祖祠。士一廟,大夫三,以時有事於五祀,蓋無出門之祭。」照《鹽鐵論》的講法,祠堂是庶人的祭祀場所。
在漢代以前,祠堂的社會意義為:1.為親人立祠供奉(私領域),2.人民與政府共同參與,為有德之人立祠(公領域),3.紀念賢人及有功蹟之人(公領域),4.祠堂有無展現社會地位。
迨至魏晉南北朝時,其祠堂,依身份不同,有祖廟和祭於寢的差別,允許士大夫及庶人在家中祭祀。此時祠堂稱為家廟。祠堂具有消災祈福的作用,如北魏高祖孝文帝修祠堂來祈福,保佑國泰民安,在詔書言: 「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時能興雨者,修飾祠堂,薦以牲璧。」此時期祠堂是一個神聖的場所,它具備了教化風俗、消災解厄、穩定人心,以及祭祀祖先、紀念性質、祈禱功能、信仰功能。
在唐代的祠堂,則為個人立祠供後人追念,或為國家祈福的場所,較傾向公領域。另藉祠堂祭祀,感受祖先恩德,展現中國人慎終追遠的觀念。唯「家廟」一詞大量沿用,是從唐代開始。在唐代係依官品立廟,《新唐書》:「一品、二品四廟,三品三廟,五品二廟,嫡士一廟,庶人祭於寢。」庶人仍不可立廟。此時期祠堂與家廟同屬祭祀場所,祠堂以個人祭祀為主,家廟則為站在家的角度,用祭祀來延續一家一姓的生命,但均需政府認可,不可隨意設立。家廟的建立,代表一家一姓在政治身分上的不同,並藉由家廟將祖先的「德」繼續傳延下去。但不是所有人都能祭祖,能夠入廟被供奉祭祀的只有嫡子,是採「宗廟」式的祭祀法,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及入廟受祀的權利。
「影堂」,係放置祖先或紀念者畫像的場所,藉畫像的祭祀感念其恩德。盛行於宋代,為祭祀祖先的場所,亦為祠堂的前身,如黃仲元(宋)《四如集》:「堂以祠名即古家廟或曰影堂」。(明)丘濬的《家禮儀節》引用程伊川的話:「伊川先生曰:古者庶人祭於寢,士大夫祭於廟,庶人無廟可立影堂。文公曰:祠堂者,以伊川言不可用影堂,故改之。」
程伊川認為庶人在家中大廳祭祀祖先,是古禮的延續,為了區別出一個神聖的場所祭祀祖先,庶人可以設立影堂,而朱熹為了讓祭祀的方式回到古禮的意涵,又能夠符合歷史的變化,建議用祠堂來替代影堂。因此,從祠堂名稱的轉換,透露出了某種資訊,朱熹藉用古代的語詞,將影堂改為祠堂,這說明祠堂本身就是祭祀的場所,所謂「祠」就具有祭祀的意涵,如《春秋公羊傳》言:「春曰祠」,何休注釋為:「薦尚韭卵,猶食也,猶繼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別死生。」
為追思祖先及膜拜,國人家中之祖龕或宗祠內均立有「神主」,按「神主」由來,依宋代儒家張載言:「古人亦不為影像,繪畫不真,世遠則棄,不免於褻慢也,故不如用主。」然《春秋穀梁傳‧文公二年》:「作僖公主。」注:「主,蓋神之所憑依,其狀方正。」《公羊傳‧文公二年》說:「主者曷用?虞主用桑。」虞主,即古代死者葬後虞祭時所立的神主。唐代賈公彥為《儀禮,即夕禮》「三虞」鄭玄注作夠疏說:「主人孝子,葬之時,送形而返,恐魂神不安,故設三虞以安之。」可知「木主」或「神主」早在春秋戰國時已有之,在為死者安置靈魂之意。而司馬光,以「祠版」做為祭祀的主體;朱熹在《家禮》中則以「神主」做為祖先依附的主體,用這樣的方式來延續祖先的生命,而牌立只是一種象徵。神主牌代表著先人的身體,藉由「氣」與後世子孫有所感,宋代以後神主成為供奉的對象,且為了讓一些旁親無後者也能被祭祀,採用班祔的方式,《家禮》:「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
祠堂在宋代大量出現,其中有一部分是為有德者立祠,故宋代在人物的紀念上,並不侷限於位高權重者或是功勳彪炳之人,只要在地方教化人民有功者,即應立祠祭祀。其立祠係以德而不以位。祠堂具有「厚風俗」的社會教化功能,藉由祭祀行為,感受先人的德行,並也由地方政府營造出一種無形的氛圍,提倡某些人物的行為 ,藉以教育人民。祠堂為人們心中一種安定的力量。
宋人祭祀祖先的場所,有許多名稱,如祠堂、宗廟、家廟、影堂等。漢代時,祠堂是立於墓旁;宋代,祠堂為人民家中祭祀祖先的場所。《家禮》:「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為四龕以奉先世新主。」祗要有家,就要有祠堂,而祭祖更是一種日常之禮,如《家禮》:「正至朔望則參。」程頤、程顥言:「士大夫必建家廟,廟必東向,其位取地潔不喧處。」
祠堂建制有一定的規制,《家禮》注言:「祠堂之制三間,外為中門,中門外為兩階皆三級,東曰阼階,西曰西階,階下隨地廣狹以屋覆之,令可容家眾敘立,又為遺書、衣物、祭器庫及神廚於其東,繚以周垣別為外門,常加扃(音ㄐㄩㄥ)閉。若家貧地狹則止為一間,不立廚庫,而東西壁下置兩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亦可。正寢謂前堂也,地狹則於廳事之東亦可。」
貳、祭祖與祭禮
祭祖用以慎終追遠是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從「人者,鬼神之會」來理解,藉由祭祀之禮與鬼神溝通感應,來達到緬懷先人的目的,更有凝聚家庭共識、敬宗收族的實質意涵。宗族用祭祀表達請求祖宗神靈庇佑、降福、禳災的願望。從古至今,中國人慎終追遠的態度,並不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雖然儀式有所更動,但追念祖先的感情卻是存在於每個人的心靈之中,先秦時祭祀為國之大事,《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禮記‧禮器》:「故作大事,必順天時」,鄭玄注:「大事,祭祀也。」元人蘇伯衡雲:「 禮莫大於祭,祭莫大於敬。」均道出祭禮的重要性,也點出了禮背後應有「敬」的意涵,才能使禮不流於形式。
祠堂是家的延續,「家」能永續經營下去,是以祭祖做為核心價值。朱熹將祠堂定為供奉祖先的地方,成為家中最神聖的中心。
《禮記.王制》:「天子諸侯宗廟之祭,凡祭有四時: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這是夏、殷兩代的祭名,到了周代就改為「春曰祠,夏曰礿」了。《春秋繁露‧四祭》云:「古者歲四祭,四祭者,因四時之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此言不失其時以奉祭先祖也,過時不祭,則失為人子之道也。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麥也,嘗者,以七月嘗黍稷也,烝者,以十月進初稻也,此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春秋繁露.祭義》:「奉四時所受於天者而上之,為上祭,尊天賜且尊宗廟也……一年之中,天賜四至,至則上之,此宗廟所以歲四祭也。」又《通典.禮九》:「先王制禮,依四時而祭者,時移節變,孝子感而思親,故奉薦味以申孝敬之心,慎終追遠之意。」丘濬:「天道三月一小變而為一時,一歲有四時,故君子之祭取法於天道,而一時一祭也。」
所謂四時祭,就是每逢歲時之首,用時令蔬果祭祖。班固解釋宗廟歲四祭何?曰:「春曰祠者,物微故祠名之,夏曰禴者,麥熟進之,秋曰嘗者,新穀熟嘗之,冬曰烝者,烝之為言眾也,冬之物成者眾。」清‧張汝誠《家禮會通》的解釋為:「春曰祠,養也,繼嗣也,春物始出,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夏曰禴,薄祭也,以麥始熟,可禴之。秋曰嘗,先辭也,歲成非,黍先熟可薦而嘗新。冬曰烝,烝,眾也,萬物畢成,芬芳俱備而可薦。」
《家禮》:「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程頤亦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忌日遷主祭於正寢。」
揆上歷史典籍,宗廟四時祭祀自古有之,其祭祀時日為何?明洪武二年《明會典》稱:「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惟除夕如舊。」在四時祭祀中,又以春、秋二祭最為常見且重要,自古即有「春祈秋報」之說:於春耕時祈求豐收,春天萬物順其而生,就像孝子思念父母,藉由祭祀感念父母恩德,因此「春祠」便有返本報始,溝通死與生的象徵意義。秋收時為答謝神明與祖先庇祐而薦嘗新米。本宗祭祖年有二祭,一為農曆正月十八日,二為八月十五日中秋,而翁氏宗祠(大祖)則於九月初九日舉行秋祭,別於上述四時祭祀之時日。
《金門縣志.人民志》:「民間祭祀祖先之祭為最,宗祠之祭為主。」「金門各氏宗祠,春冬有祭,春祭用清明,冬祭用冬至,冬祭在祠,春祭在墓。其不用清明者,用三月三日,不用冬至者,用八月十五日,亦有用始祖之忌辰者。」考金門各宗姓宗祠之祭祖,其時日、次數、類型皆有不同,但極少有依四時祭者。
《禮記.中庸》:「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大戴禮記.盛德》:「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致愛,故能致喪祭,春秋祭祀之不絕,致思慕之心也。」《孝經.喪親章》:「孝子之喪親也……哀以送之、蔔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鄭玄注:「四時變易,物有成孰,將欲食之,故薦先祖,念之若生,不忘親也。」《墨子.尚同》:「其事鬼神也,……春秋祭祀,不敢失時機。」西漢桓寬《鹽鐵論》:「古者,庶人魚菽之祭,春秋脩其祖祠。士一廟,大夫三,以時有事於五祀,蓋無出門之祭。」等均論春秋祭祀,未見四時祭者,當以古人習慣以「春秋」作為一年四季(時)的代稱。
《禮記.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秋,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春秋是寒暑變異顯著時節,益加增感,人們在霜露既降與雨露既濡的時節,心生悽愴之心、怵惕之心,因而感時薦饈祭祖,乃是思念祖先情感的自然發紓。
在古代農業社會中,有很多習俗都和農業有關,「春祈秋報」為典型農業社會活動之一。「春祈秋報」是祭祀土地公的活動,土地公是主宰土地或農業之神,想要收成好,有賴其庇佑。故在農曆二月二日土地公生日那天,農民們均需拜祭土地公,祈求農作物下種後,風調雨順,此為「春祈」。農曆八月十五日,相傳為土地公得道升天之日,在這一天,農民們也要祭拜土地公,在這之前,還要到田中去插「土地公枴杖」,以秋報土神,插到稻穀收成後才取走,這叫「秋報」,感謝土地公一年來的福佑。此均係基於對土地的感念,有土斯有財,人們在春秋二季舉行社祭,春社以祈豊收,秋社以報神功,稱之為「春祈秋報」。
《詩經.周頌譜》:「既謀事求助,致敬民神,春祈秋報,故次載芟、良耜也。」《白虎通義》〈社稷.論歲再祭〉:「歲再祭之何?春求秋報之義也。故月令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援神契》曰:仲春祈穀,仲秋獲禾,報社祭稷。」陳立疏證引《公羊傳,莊公二十三年》注:「社者土地之主,祭者報德也,生萬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歷代皆一歲再祭也,《周頌.序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也,又〈良耜〉:秋報社稷也,亦再祭之明證也。」此外也在春、冬固定的日期舉行郊祀,春以祈穀,冬以報本,馬端臨《文獻通考》:「按古者一歲郊祀凡再,正月之郊為祈穀,……十一月之郊為報本。」至清道同年間的《金門志》:「中秋,村市各祀土地神,與二月同,春祈而秋報也。」可見祭土地「春祈而秋報」傳承久遠。
《孝經》和《大戴禮記》「春秋祭祀」之說有關,或延續詩經時代「春祈秋報」的社祭傳統,但金門之「春秋二祭」並非做為「四時祭」的代稱,而係指一年二次的祭祖,清馬樹華:〈祠堂記〉:「通禮:家祭之期,歲以春夏秋冬仲月擇吉致祭,蓋祭四親廟也。今祠始祖以下,謹定春秋二仲朔日,恪遵典禮而敬行之。」其春秋二祭皆固定以「春秋二仲朔日」舉行,與本宗之春秋二祭日期並不相同。
祭、祀兩者有別,古殷代宗族已區分大、小宗,其祭祀亦有舊、新兩派之分,舊派對大宗的祭典稱「祀」禮,對小宗的祭典稱「祭」禮。唯據《周禮‧地官‧鼓人》疏解:「天神稱祀,地祇稱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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