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公寓大廈外牆開口或陽台設置防墜設施,保護兒童安全之必要性

發布日期:
作者: 王天源。
點閱率:8,156
字型大小:

兒童乃國家未來之主人翁,大人應該努力營造及給予安全、祥和環境,讓其快樂無憂的成長與茁壯,這是薪火相傳的真諦。惟近期時常於新聞媒體,讀到許多公寓大廈之外牆開口或陽台未裝設鐵(鋁)窗或隱形網之住家,大人短暫外出,卻獨留年幼兒童在家,年幼兒童找不到親人,不幸從窗戶墜樓,導致受傷或身亡,著實令人傷心難過,天下父母心,誰能無子女!
礙於現今土地及空間與人口日益擴張,為顧及住戶之居住品質,中央政府遂於84年6月28日報請總統頒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及由管理委員互推1人為主任委員)及30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10日公告通知)、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2\3以上出席,並以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占3\4以上同意行之)及34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紀錄,載名開會經過及決議事,由主席簽名,於會後15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等相關規定,申請完成管理組織報備。至於多數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低矮建築、傳統建築或聚落)、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共用水溝、道路、電線桿或共同出入口等),得合併成立為一個管理組織,此乃,公寓大廈頒布實施主要目的,亦希冀透過自治管理與維護,以達到提升及維持住戶居住品質。
另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或許,這就是令諸多公寓大廈外牆無法設置鐵(鋁)窗之主要原因。
惟鑑此,內政部100年考量兒童墜樓頻傳,為兼顧都市景觀、消防救災與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採漸進方式,先修正公寓大廈住戶規約範本引導,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改住戶規約,讓家裡有兒童的住戶,得依住戶規約設置防墜設施,惟多位立法委員認為住戶規約範本引導之效果不好,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2年5月8日報請總統頒布實施,公寓大廈管理條第8條第2項修正為:「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合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即明文規定,家裡有12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可以在公寓大廈的外牆開口或陽臺,裝設防墜設施,以防範墜樓事件之發生。
希冀藉此文,喚起家裡有12歲以下兒童之民眾,確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第8條第2項規定,積極在外牆開口或陽臺之內(外)面,裝設鐵(鋁)窗或隱形網,以防範兒童墜樓事件之發生,這是保護12歲以下兒童安全之必要的措施!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