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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風中的哭泣」─為金門政治受難者說句公道話

發布日期:
作者: 陳滄江/省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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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觀看年代電視「台灣心聲」,主持人汪笨湖專訪政治受難者洪維健導演,聆聽他一家人在蔣介石時代遭受白色恐怖囚於綠島的悲慘遭遇,筆者聞之動容,今天又在自由時報上拜讀陳銘城先生「風中的哭泣-政治犯施儒珍自囚十八年」一文,心中更有百般的難忍。

在金門「戰地政務」時期,也存在著許許多多遭到國民黨政權以「匪諜案」迫害的血淋淋個案,這一些白色恐怖案比起洪維健先生及施儒珍先生的悲慘遭遇不遑多讓,但是金門鄉親受到社會及政府的關懷卻相當有限。

民國三十八年至民國八十一年間,金門經歷了長達四十幾年的軍事戒嚴管制,在這一段漫長的歲月裡,金門的同胞在高壓的統治下,人權如糞土,人命如螻蟻,人民終日在恐懼中生存,心中充滿畏懼與不安,在那晦暗的年代,很多金門鄉親在毫無警覺下被冠上「匪諜」莫須有的罪名,被軍方逮捕移送到當時所謂的「南門新生隊」及「明德管訓班」治罪,有些幸運的鄉親未經起訴即被判幾年的刑期,不幸的無辜百姓,不是莫名其妙死於獄中,就是不知何原因而慘遭槍決,而活著的家屬,除了悲痛流淚,也只能長嘆天地之不仁,無言無語默默的承受。

金門盤山村有位政治受難者的後代翁享霖老先生前來陳情,他表示他的父親翁德溪先生在民國三十九年四月十日遭金門防衛司令部以「為匪募集錢財」之罪名逮捕入獄,未經合法之起訴,在同年(三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即遭金防部軍法官李廷肅以「為匪募集錢財」之罪處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但是在相同一日(即三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軍法官竟然又以同一判決文號(三十九年度忠良字第002號)將翁德溪先生改判「恐嚇詐財」處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可笑的是兩本判決書,除了罪名及刑期不一樣之外,判決書主文、判決書抄錄筆跡、判決書文號、判決書日期竟然完全相同,一字不漏,這一種踐踏司法,罔顧人權的作法,只有在那個年代才會發生,其後翁德溪先生被移送國防部新店監獄於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四日死於獄中(據受難家屬稱是被凌虐致死,但是軍方卻以肺結核結案,未通知其家屬即草草掩埋了事),翁享霖老先生無助的說:「生要見人,死要見屍」,但是五十幾年過去了,軍方到今天為止並未告知其父屍骨何在,以當年金門的政治環境,活著的家屬在失去親人之後還為了怕遭受更多的迫害與報復,不敢認屍不敢張揚,同時還得蒙受來自社會異樣的眼光,這真是人間的慘劇。

蔣介石執政時期,在金門地區類似翁德溪先生所遭受到的白色恐怖事件還相當的多,諸如李長意先生冤獄案、黃合鞍先生、何清區先生、黃國泰先生、吳振德先生:::等涉及的匪諜案,這一些人都是不明就裡的被軍方以莫須有罪名移送南門新生隊及明德管訓班管訊囹圄的現存的歷史活見證。

但是在軍管時期,金門地區的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因懼怕再度遭受迫害,沒有任何人感挺身而出爭取平反。

直到2000年政黨輪替後,因為政治環境的變遷,才慢慢有鄉親敢出面陳請協助平反,筆者雖然極力為其奔走,儘管目前已協助平反了戰地政務期間公務人員因涉及賭博及觀看賭博遭受免職的一些個案,針對翁德溪先生及李長意先生等白色恐怖案,雖然事證明確,軍方亦承認確有疏失,但是對於恢復其名譽,政府主持的「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卻用不同的標準拒絕補償及恢復金門地區這一些政治受難者的名譽,真是令人不解與遺憾。

相對於台灣二二八的政治受難者家屬,有人會因失去了親情在風中哭泣,但是昔年,國民黨高壓統治的金門地區,鄉親一旦被扣上「匪諜」的罪名,家屬只能噤若寒蟬,默默的承受不可預知的未來及災難,連在風中哭泣的權利也是幾近於奢求的。

金門戰地政務期間政府在金門實施軍管戒嚴,對金門鄉親的人權而言是一場災難與浩劫,歷史的傷口需要以關懷及大愛來弭平,筆者一直以為,政府有其延續性,民進黨政府是一個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政府,對於政治受難者的恢復名譽及補償,應該不分台灣與金門,應該一視同仁,筆者僅借金門日報一角,為苦難的金門政治受難者說一句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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