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我要身分證

發布日期:
作者: 彭小英/金門媳婦。
點閱率:1,016

我是中華民國人了!

戶口名簿內老公身分證配偶欄內早有我的名字!

我要身分證!

結婚兩三年孩子兩三歲再有身分證─尚可!

結婚八、九、十幾年孩子八、九、十幾歲再有身分證─離譜!過份!

我要身分證!

我要找工作!

我要身分證!

我要過生活!

如今我們早已是中華民國某些家庭裡有公婆、丈夫、孩子的女主人了!

要不開始兩岸就不可通婚!

我要身分證!

我要身分證───!

(大陸台灣媳婦們,你們也都要有身分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