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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之存在價值與否

發布日期:
作者: 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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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與體罰界定始終不清,爭議不斷,根據台北市教師會委託TVBS民調中心,針對台灣教師和家長進行的『管教與體罰爭議調查』發現,有近七成的家長與八成三的教師認為校園體罰情形不嚴重,甚至有高達八成的家長贊成以適度體罰作為管教方式之一。而人體基金會呼籲教育行政單位介入,也將號召透過立法方式嚴禁體罰,要讓學生快樂學習。

而我本身並不認同人體基金會所提的「高格調」理論,因為我也是站在第一線的教師,與學生關係最為親密,學生雖然有犯錯的權利,但處罰仍應有存在的必要性,只是應有所限制。如果連寫字、背書及其他替代性勞動服務都算體罰,好像所有的處罰都變成體罰,真不知道該如何指導孩子。若不寫功課、不守規矩、和同學打架、不服教導,也不能「處罰」,那該如何是好呢?像我班上有一個學生,每次功課都不寫,日積月累,積少成多,告知其母親,母親按奈不住發飆,不是先查明真象,而是一味的毒打之後,隔日即跑到學校,並非先與我面對面詢問清楚,而是一狀告到校長室,帶著孩子一塊兒上校長室,指責老師不該處罰孩子寫這麼多的作業,導致孩子手部肌鍵發炎。事後免不了被校長請去喝了一杯又香又濃的高山茶。

該生本是一個懶散的孩子,一個小時寫不到100個字,若不將其行為導正,殊不知他以後是否拿筆就像是拿鋤頭一般重,現行學生在行為上,愈來愈早出現脫序的現象,偏差行為也屢見不鮮,若光是以輔導方式,很難適時發揮作用,處罰的方法還是有一定的效用,不可全盤推翻,必須訂出明確的規章,才不至於過當,留下更不好的影響。

以我本身任教的經驗,該嚴格時就應嚴格,決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味採用愛的教育,對孩子苦口婆心的勸告,說了一堆做人處世的大道理,對於「幼稚」的孩子而言,無異是耳邊風,再加上家長過度寵愛,教育一定徹底失敗,到時要挽回頹勢就來不及了。而我認為最好的教育方式能「訓」、「愛」雙管齊下,當老師在處罰犯錯學生時,要查明真相,同時兼顧教師與學生雙方的自尊心,另一方面多鼓勵學生依自己的興趣適性發展,建立自己的自信心。

針對孩子的犯錯,教師以專業和輔導來糾正,至於能不能對學生施予體罰,仍需獲得家長普遍的支持與體諒,否則一切只是紙上談兵而已。而我本身支持採取折衷作法:體罰不宜廢除,需要擬定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淪為家長責難,教師不認帳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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