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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測」談起

發布日期:
作者: 符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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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地區部分「關心」教育的人士,曾多次質疑金門高中學測成績敬陪全國之末座,討論過程中不深入探討地區的社經結構、家庭教育方式、家長對整體教育的關注程度,而一味的將矛頭指向學校。因此,為了提升學生程度,教育局便來了個「釜底抽薪之道」,那就是:國中、小全面實施「學力檢測」。

學測的涵蓋面比以前的抽考更廣,抽考是:一學年抽一個年級的某一科,如今的學測是「一網打盡」:每一學年一至四年級考國、數二領域,五至九年及考國、英、數三領域。老師與學生們已無暇計較為何自然、社會不必測,因為國、英、數三科已讓人「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原因不在於老師擔心自己教學不夠認真或學生學習不夠努力,而是部分輔導團老師並沒有一套較客觀的命題模式,沒有深入分析所測年級的學習目標及學生應具備的能力,完全是依照個人的主觀意識與認知導向決定命題方向及「標準答案」。

考完試之後,天真的學生不懂得探討試題內容,最多只是用「難」、「易」來解釋自己的成績;而任課老師呢?倘若教學越認真、越了解學生心理、越站在學生角度思考問題的,就越會用心去探究考題的邏輯性及合理性。然而這樣的熱忱卻換來更大的挫折感與無力感!

每次學測,考題難免都有疏失,善良的老師們大都不願意提出意見,畢竟一次成績優劣並不足以論斷教學或學習的成敗;而且,都是地區熟識的教育夥伴,就算對試題內容並不認同,也都勉強接受了。但甫於四月二十六日完成的國小四年級國語及數學領域檢測,卻讓身為這二科任課老師的本人深感遺憾!特此提出淺見,歡迎教育同仁賜教、討論。

壹、國語方面:

一、題型佔分比率:

基於國語的題型原本就較單純,故而較無爭議性,但是第五大題的修辭配合題及選擇題中的四題文法與修辭,總共十八分,對四年級學生而言佔分比率偏重,因為在四年級的學習目標中,文法與修辭只是概略理解。

二、試題疏失:

以近乎五分之─的修辭學比重,相較於試卷中字、辭的誤用該如何面對?第一大題:「在警方的戒備下匆匆離開」應為「在警方的戒護下匆匆離開」。改錯題:「虔誠得在佛祖面前祈求」應為「虔誠的在佛祖面前祈求」,「開心的不得了」應為「開心得不得了」。第六大題:「少少的銅板」應為「小小的銅板」。閱讀測驗乙:「感動的流下眼淚說」應為「感動得流下眼淚說」,「介子推」應為「介之推」,「裡開了晉國」應為「離開了晉國」。其中最後二個錯誤可能是電腦打字時的疏忽,至於「的」、「得」用法混淆不清便須稍加用心,否則,如何要求四年級的小朋友搞懂艱深的修辭學呢?

三、閱卷標準:

照樣造句是本份試卷中較需用心批閱的題型,此大題共有三小題:

(一)眉開眼笑(名詞+動詞+名詞+動詞):本班有二位學生的答案是「手搖腳動」、「眼動眉笑」,無法得分。除了它修辭不夠美、不是習慣用語之外,辭性完全正確,也符合邏輯性。然而是否為習慣性用語則需要經驗的累積,且有地方性與時代性之異同,例如:「大小事情」,北方人會說成「大事小情」請問錯了嗎?

(二)匆匆忙忙的離開(疊字詞+動詞):疊字詞仍可分成動、名、形、對比、類疊::等,「匆匆忙忙」是形容詞之疊字詞,倘若學生的答案是『「男男女女」──名詞疊字詞』、『「跑跑跳跳」──動詞疊字詞』、『「大大小小」──對比疊字詞』,嚴格說起來是與例題不符的,應扣分,但閱卷老師卻給了分數,究竟是從寬計分亦或概念模糊?而且,在本題的動詞部份,請問「唱歌」、「跳舞」、「上學」::等究竟是否為動詞?我想多數人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在康軒版四上的統整活動中卻將它們歸類為「事情名詞」,所以「辭性」的區分還真是不容易呢!

(三)香噴噴的麵包(疊字詞+名詞):此乃二、三字重疊之形容辭疊字詞,此題在疊字辭部份學生的答案如為:「一陣陣」、「一本本」、「一朵朵」、「一隻隻」、「一塊塊」、「一個個」::等,應屬錯誤答案而扣分,因為這些詞是單位疊字辭,但閱卷老師卻給了分數。而部份學生的答案如:「圓胖胖的漢堡」、「油嫩嫩的炸雞」、「白嫩嫩的臉頰」、被扣2分,理由難道又因它不是習慣性用語?另外如:「油ㄋㄧㄋㄧ」、「ㄗㄤㄒㄧㄒㄧ」「臭ㄒㄩㄣㄒㄩㄣ」、「黑ㄑㄧㄑㄧ」則被扣1分,理由是因為學生寫注音嗎?如果閱卷老師記得她這份試卷考的是四年級學生,那麼就應該了解「膩、髒、兮、漆、醺」等字,在4月26日前四年級學生尚未學到,所以不應扣分,因為基本上這些詞與例題的辭性是相符的!

貳、數學方面:

一、依常理判斷,下學期的測驗應以下學期教過的進度為命題主軸,上學期之課程內容最多不應超過三成,但試卷中上學期的佔分超過五十分。或許不明白課程編排的人會認為上學期的分量多,題目會更簡單,但請別忘了,國小的課程是螺旋式編排,新概念的形成建立於舊經驗的累積,四上的內容,四下不一定出現,可能要到五上才會加深加廣,例如:四上教過的分數、重量、時間、角度、位置等,四下的前十周進度並未提及,雖然有些單元不具連貫性與重疊性,但一份試卷上涵蓋面越廣,對學生而言難度便越高。

二、下學期至第十周止,應教到第五單元,試卷中,四上的每一個單元都有題目,四下卻只有乘法與小數有命到題,其中小數僅佔二分,乘法約佔四十幾分(因為包含於文字敘述題中,不了解閱卷老師的給分情形,故難以完整切割)。至於為何第二單元公里,第四單元概數,第五單元正方體、長方體與球,都沒有題目出現?這個疑問曾就教於命題老師,理由是「某校有些單元沒有教到」,請問如此考量合理嗎?按理,進度不符的學校若學測時學生不懂,應是該任課老師對他的學生負責,而非要另外十八所學校遷就、配合,倘若真可如此,那每所學校都可要求命題的輔導團老師,哪些單元該校較強多出點,某些單元該校較弱不要出,可行嗎?(雖然教師有自主權,可依學生學習狀況調整進度及課程編排,若真如此,就不能每年統一測驗,必須等學習階段目標完成後才可施測。)

三、部分題目爭議大:

(一)選擇題3:如圖,ㄅ和ㄆ分別是兩個相同大圓的圓心,大圓直徑是多少公分?(此題文字與圖嚴重不符)在這個題目中「大」光看字面只是個贅字,但深入探究卻已預設陷阱,因為在本題所畫的圖中,許多原本選擇答案1「6公分」的同學,被誤導是否要用圖中有「?」號的甲乙線段另畫一個大圓,而改選答案2「9公分」。

(二)第四大題:用算式填充題紀錄問題,並紀錄計算過程,最後寫出正確答案。在這一大題中每道題目都需二個步驟以上才能完成,若要求「算式填充題」則必須採用「四則運算」的列式法才正確,而「四則運算」為第七單元,不在此次考試進度內,若採用「分段逐一列式」則是零碎的思考邏輯,目前的教學內容中,從未出現多步驟列「算式填充題」的題型。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第二點中提到「某校有些單元沒有教到」,據悉該校先教了「四則運算」,如此,是否有利於第四大題「算式填充題」的排式?

(三)第四大題第2題:小智的媽媽買了18盒巧克力,每盒巧克力有30顆,把這些巧克力平分給5個小朋友,每人可以分到多少盒?(請用真分數或帶分數表示最後的答案)天啊!這該如何列出完整的算式填充題?而且明知計算之後的答案不可能有真分數,卻要故佈疑陣!更何況最後一步驟要用108顆來換算帶分數的「三又三十分之十八盒」牽涉到除數是二位數的除法,應該是第六單元的進度,不包含在命題範圍。當然,比較聰明的學生可能會想到直接把18盒分給5個小朋友,但那畢竟是少數,絕不可因此而輕忽多數學生的思考邏輯。

(四)第四大題第4題:運動會需要8公分的短緞帶打成小花結來裝飾,小霞已經有20個小花結,但是還不夠,小剛再找來245公分長的長條緞帶,用剪刀剪成短緞帶,請問總共可以打成多少個小花結?

題目中「小霞已經有20個小花結」,「小剛再找來245公分長的長條緞帶」,問「可以打成多少個小花結」?「已經有」跟「可以打成」沒有關聯性,而且「小霞」與「小剛」是不同的獨立個體,所以依個人看法,解題答案應只計算後半段敘述的『245÷8=30』,但命題老師的標準答案卻是『245÷8=30後再與20相加』。若答案預設為50,那麼文字敘述中的最後一句應改為:「請問小霞和小剛(或二人)共有多少個小花結?」

四、閱卷標準:

(一)爭議較大的選擇第三題,答案1「6公分」及答案2「9公分」均給分(筆者曾於四月二十九日晚間,與命題老師討論過整份試卷之爭議性題目及命題上的主觀迷思,三十日下午巧遇督學也請教過督學,在此仍需肯定閱卷老師願意修正答案的正確作法。)

(二)所謂「算式填充題」乃建構式數學的解題環節之一,應是將題目最後所欲求得的答案設為括號,算出答案後填入「括號」中,而非不論解題步驟多寡,每一步驟均「填充」。在這一大題中,每小題5.5分(每題均有2至4個演算步驟),未列「算式填充題」者扣2分,不合乎思考邏輯的解題導向,如此比率的扣分似乎也偏重了!

(三)第四大題第1題:大會操表演,一排25人,共有14排,現在想改成一排32人且有16排,請問還要再補進多少人?

一般解法為:1.(32×16=512),2.(25×14=350)3.(512-350=162)。本班有一位學生的做法如下:1.(32-25=7),2.(7×16=112),3.(25×2=50)4.(112+50=162)。但是他未列出「算式填充題」,得0分,不知是閱卷老師不懂得學生的思考邏輯,亦或認為這是隨便湊出來的數字?其實這絕對是正確的解法之一呀!

(四)第四大題第2題:小智的媽媽買了18盒巧克力,每盒巧克力有30顆,把這些巧克力平分給5個小朋友,每人可以分到多少盒?(請用真分數或帶分數表示最後的答案)一般解法為:1.(30×18=540)2.(540÷5=108)3.(用108顆來換算帶分數的「三又三十分之十八盒」)。許多學生做到步驟2是正確的,但不會用帶分數表示命題老師所要求的「答案」(*超出學生程度的答案),得0分。本班共有28位同學是在不會化帶分數的情況下本題得0分,而其中有13位已列出2步驟的「算式填充題」也是得0分,請問這樣的給分標準,做對「三分之二」的,與完全不懂的有何不同?合理嗎?

(五)第四大題第3題:一瓶礦泉水有6分公升,學校為了參加運動會,買了兩箱礦泉水,每箱礦泉水有2打,學校總共買了多少公升多少分公生的礦泉水?這原本是比較沒有爭議性的題目,但因為命題時預設了一個陷阱「兩箱」,一般老師命題時會寫「2箱」,所以許多學生少乘2,落得只得1分的下場,當然老師也只好無奈的怪學生太粗心了!但以本題4步驟的算法,只給1分,未免也太苛了吧!本班算對的有12人,少算1步驟的有10人,所以這個「陷阱」還真發揮了不小的功效!

(六)第四大題第4題:運動會需要8公分的短緞帶打成小花結來裝飾,小霞已經有20個小花結,但是還不夠,小剛再找來245公分長的長條緞帶,用剪刀剪成短緞帶,請問總共可以打成多少個小花結?

此題筆者之看法已於前述四之(四)中說明,以語法來看應該只取文字敘述的後半段計算,但因與命題者本意相悖,若將他歸為瑕疵題,便應答案「50」與「30」同樣給5.5分,而非答案「50」給5.5分,答案「30」只給3分。畢竟這確實是命題者題意上的疏失。

參、命題應切合學生程度:

相較於之前六年級數學成績低得離譜(四年級:縣平均67.94,比六年級高出約20多分),此次算是勉強低空掠過,然而,難道學生的程度真的如此低劣嗎?命題老師是否通盤了解各階段學生應具備的能力指標為何?清楚自己所命的是哪個年級的學生所要考的題目嗎?(上學期三年級的數學也是超出學生程度)

每次測驗之後,輔導團老師於閱卷、算成績之後、最多再來個統計表與成績分佈曲線圖,並未做試題分析、命題缺失與檢討改進工作,似乎無論成績優劣都是應試學生與任課教師必須概括承受的。個人以為測驗的目的,在於評量學生能力表現及其發展潛能;命題方向,應偏重在對學生未來的學習能有所幫助之基礎的、核心的、重要的知識與能力;命題概念是完整的、周延的,而非偏狹的、殘缺的:至於測驗難度則是以學生平均能力為主;唯有在這樣的測驗方式之下,才能還給學生一個理想、正常的學習空間。

肆、閱卷態度應審慎認真:

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學測告一段落後,筆者即忙著計算學生第一次段考的成績,以便趕於週五放學前將成績單送交家長。週六(29日)將二份試卷仔細閱覽並作答,發現了前述之各項命題瑕疵,當天晚上特致電數學科命題老師提出個人看法;週日巧遇督學,也就國、數二份試卷可能造成之誤導與困惑請教督學,原本深信教育局與輔導團諸位老師會重視。然而,五月六日拿到批閱後的考卷卻深感失望,尤以數學更甚!

當晚又致電數學科閱卷老師,得到的答覆更令人受挫,重點理由如下:「上週六討論時考卷已改了一半,不可能重新再改一遍::,連續兩天改到半夜二、三點::,不知道學生的某些數據是否隨便拼湊出來的!」個人不解的是:再批改一次如此困難嗎?就算是校內的平時考,老師都應重視學生所寫的答案,更何況是全縣性的考試!批改全縣四年級的卷子固然辛苦(其實並非一人閱卷),但這畢竟是身為輔導團老師應負的責任啊!更何況這並非經常性工作,倘若辛苦點,多開兩天夜車,能換取更合理的計分,不更是功德圓滿嗎?(個人班上36位學生,作業、試卷量除了沒課時批改、午休批改、放學批改至六時左右、假日批改、晚上平均每天至少須再花二小時以上,十一、二點改好作業乃習以為常之事,提出這點說明並非凸顯什麼,只為強調唯有重視與瞭解,才知道學生哪裡不懂?該給學生什麼?學生才會進步!)再則,「學生該如何拼湊數字?」仔細翻閱每份考卷,學生所計算的每個數字都是題目所提供的。解題過程不受重視,能否符合分段給分原則?懂得三成、五成、八成者,與完全不懂者之分野為何?何者能代表學生真正的程度?

伍、學測的正面意義:

地區學子總是自許「潛力無限,亟待開發」。不錯,我們的學生不像台灣地區的孩子從小在安親班、補習班、才藝班長大。在補習壓力下,孩子失去許多自我成長的學習空間,當彈性疲乏時,可能會「適得其反」;但過度放任下,孩子的能力又無法適度開發,想要奮起急追時,也許會「事倍功半」。因此如何取得平衡?是必須深思的課題!

依據教學經驗,地區家長對孩子管教與課業上的關注可分為下述幾種類型:「自發性督促孩子課業、主動配合老師督促孩子課業、經常配合老師督促孩子課業、偶而配合老師督促孩子課業、完全依賴老師督促孩子課業」,各類型均約佔班級學生數五分之一。平心而論,地區的教師們教學都很認真,也有足夠的熱忱、願意犧牲課餘時間進行補救教學及學習輔導,但由於家長配合度不夠,自發性不足,較難達到「親師合作、相輔相成」之效。有了學測之後,學生在老師的要求下,可能會多用點心思在功課上,部分家長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多點「耳提面命」,但這並非「治本之道」。

其實,地區的生活步調較為悠閒,不似都會區緊張、忙碌。只要家長們願意每天撥出一小時左右,關掉電視,陪伴孩子寫作業、溫習功課、檢查家課、閱讀書報,持之以恆,便可為孩子奠定良好的學習基礎,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國小階段,「補習」便非必要之事,學點有興趣的才藝活動,更可快樂成長、多元發展。

陸、學測的負面影響:

「考試領導教學」是不爭的事實,為了提升學測成績,老師們難免會多出些練習卷、多利用時間複習,但究竟有多少學校能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面對「學測」?「提升學生學習能力」應是親師間的共識,不該由老師獨自奮戰。

柒、結語:

身為教育工作者,並不害怕『抽考』,二年來所謂「能力檢定的抽考」已經產生「考試領導教學」的效應,這種『全面性預告式的變相抽考』正影響著正常教學的進行。倘若學測勢在必行,建議恢復每學期一次「正統的抽考」,不公布時間、不公布年段、不公布科目,包含語文(國語或英文)、數學、自然、社會等科目。

我們期待如試卷標題:金門縣94學年度下學期國小*年級『**領域能力檢定』,真正落實『檢定』二字,針對該年段課程綱要的能力指標『普遍性』的進行檢定,檢測我們孩子的能力指標,而不是任憑命題老師的喜好,選擇性的隨便出一張試卷來考學生;我們更期待輔導團老師將測驗結果進行『試卷分析』,建立一套『該年段的標準成就測驗試卷或標準診斷測驗試卷』及『學生錯誤類型分析』,提供教師檢視學生學習成就或診斷學生能力及補救教學的依據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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