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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新興毒品的毒害

發布日期:
作者: 陳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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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攤開報紙,總會有許多社會事件和毒品相關,毒品無非已經滲透入生活中,如同病毒一樣,在變遷快速的環境中變異,對社會造成巨額的成本及危害。由近期的事件中,可以看出新興毒品對社會影響加劇,毒品入侵校園、毒駕造成人民甚至警方傷亡,這一件件的事件,背後是一個個家庭的悲劇。而毒品也從傳統的海洛因、安非他命類藥物,轉變出如咖啡包、彩虹菸、喪屍菸彈等新興的方式,並且衍生出嚴重的毒駕、藥物濫用年輕化等社會問題。
為規避法律而生
新興毒品於2013年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室定義新興毒品,為一種或是數種混合型的物質,它們非屬聯合國1961年及1971年麻醉藥品和精神作用物質管制公約中的物質,並會造成公共衛生的威脅,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對於毒品的管制,其特性利用化學方式,些微改變毒品的結構,藉以規避管制,但其藥理作用和原毒品類似,其分類有16種類,如合成卡西酮類、苯乙胺類等。
由於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犯罪與刑罰及兩者之間的關係,均需以事先的、成文的法律明文規定才得以處罰,而新興毒品恰好藉著化學結構上的改變,不同於法律所規定之毒品結構及樣態,進而規避法律的追溯與處罰,而產生檢警「無法可罰」的困境。
目標在於滲透年輕族群
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委託研究案:「新興毒品趨勢調查與防治對策之研究成果報告書」中,指出所有曾販賣新興毒品之樣本中,販售對象多以25至35歲為主,其次為18至25歲;由此顯現,新興毒品的販賣目標,在於青少年等年輕族群。
其中,依托咪酯為中樞神經抑制劑,屬於短效麻醉劑,適用於臨床插管,目的在於降低病患的不適。惟現今常見的依托咪酯濫用,是將化學原料混合其中,加熱製成電子煙油,以電子煙方式施用。而電子煙的使用依據衛福部健康署的資料:40歲以下為電子煙的主要使用族群;由此可知,依托咪酯的販售目標客群為青壯年人口,以製成煙油的方式便於電子煙吸食,並得以混入於市面上的煙油中,混淆視聽並且吸引施用。
咖啡包則是單價便宜、吸食方式不易被發現等優點,在年輕族群中流傳,並透過社群媒體傳播,以網路販售等方式流通,其成分常見有愷他命、搖頭丸、甲基安非他命、卡西酮類、FM2等,其中卡西酮類與甲基安非他命為中樞神經興奮劑,使用後會影響心血管功能並且刺激神經系統,產生幻覺且出現脫序及暴力等行為,間接產生暴力犯罪、施用毒品後駕車等犯罪情形。
當中,衍生的少年犯罪問題,使得人們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功能,是否能「處理」現今少年犯罪問題,對於法律保護少年犯引導其回歸社會,預防再犯的理想下,是否在現今毒品氾濫的現實中得以體現,值得我們深思。
政策困境與展望
隨著時代的演進,毒品樣態也同樣在演變著,並且緩緩地侵蝕下一代的人群。在傳統毒品的影響尚未退去下,新興毒品的滲透,使得本就日益增加的施用毒品人數,更加難以控制。在政策未能有效打擊新興毒品的情況下,警方和行政機關的執法顯得疲乏而無力,以撿石頭的方式,不間斷的取締毒品犯罪,並無法根絕毒品的危害及社會影響,亦無法阻止新興毒品進入校園,進而衍生出眾多相關犯罪,如施用毒品後的傷人或自傷行為、施用毒品後駕車、缺錢購買毒品而竊盜等,此等衍生犯罪將導致治安惡化、矯正毒品人口社會成本增加等問題。
對於毒品防制,一向是「預防勝於治療」,然而現今的政策導向,趨向於重刑化,如行政院研議將依托咪酯從三級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即將上路的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3.0政策,四年將挹注150億元,試圖完善社會安全防護網,針對毒品施用者的子女照顧,並將資源轉銜聯接,期許能夠連結公私單位,惟在毒品犯罪復歸社會困難且容易復發的特性下,該政策的效能能否達成預計目標有待我們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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