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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發布日期:
作者: 南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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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80歲以上或70到79歲癌症二期以上免巴氏量表即可聘外籍家庭看護。對於這項法案的修正,有人叫好,也有人反對,提出質疑。而筆者以過來人的身分,想說說對這項法案的看法。
首先我肯定這項法案的修正,因為可以省去有需要家庭不少的麻煩。然而不管是勞動部、勞團,還是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他們所提出的疑慮和擔心,正也是筆者所擔心的。家母不良於行,且生活已無法自理,長照2.0政策雖好,但可惜已經無法達到我們的需求,我們只能轉而尋求外籍看護的協助,希望能讓家母有個比較優質的晚年,因為我們做兒女的不是還有工作,就是身體狀況不理想,且家母怎麼也不肯去安養院,而聘請國內看護的費用又很高,所以聘僱外籍看護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當然帶家母到醫院在做巴氏量表是有一番折騰的,畢竟她的行動不方便,而且常常犯睏。總算巴氏量表申請下了,接下來就是等仲介媒合適當的人選了。好不容易於三個月前總算等到外籍看護來了,我們莫不希望若她能勝任這個工作,可以做的長久些。
但是照顧家母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在兩個多月後,移工已看出有倦勤的狀態,工作上也沒有剛來時的用心,她在言語中多少流露出想換僱主的念頭。我們很害怕她要換僱主,所以對她的要求不敢太多,也盡量對她好一點,期間還不停的對她心理建設,她雖暫時得到安撫,但我們不知何時她又會想換僱主了。可是這個政策一修正,她會不會受到影響?且移工本身也都有屬於他們自己的群組,她會不會受到慫恿,我們都很害怕。
我們對移工好,因為我們也希望她能做得久,畢竟若要換移工,中間可有兩、三個月的空窗期,且家母還要再適應,這段時間我們彼此的生活勢必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但是這個法案一修正,筆者相信會讓很多家事移工眼睛亮起來了,畢竟「好逸惡勞」是人的天性,這絕對不是「我們對她們好」就可以改變的。
當然不能否認的,這項法案的修正,對有需要的家庭來說是很大的福音,因為先前申請巴式量表著實耗費不少心力,修正後的法案,的確可以省去不少麻煩。但筆者真的要誠心誠意的呼籲國人,雖然有聘外籍看護的資格,但還是希望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不要為聘僱而聘僱,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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