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頭記」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都有吃頭的經驗。記得有次阿公對我說「小豬」中午跟我一起去祠堂「吃頭」,丫?吃頭?吃誰的頭?誰的頭要被砍下來吃啊?我聽的一頭霧水趕快去跟阿公問個清楚。
阿公聽了就哈哈大笑的說:憨孫吃頭不是要吃人頭,從以前農業社會有一些人離鄉背井到外地工作,逢年過節才會回到家鄉,所以才會訂了兩三個節日,由不同人輪流作東作頭家宴請村人,簡稱「吃頭」。
可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到祠堂吃頭,阿公解釋說:當我出世時那年的冬至要包一個紅包寫上我的名字和輩份,交給輩份高的耆老,耆老會把我的名字和輩份寫在丁簿上,稱為添丁,等男丁到十六歲時還要準備一大串鞭炮,冬至祭祖時再燃放,稱為成丁,結婚時也要排入頭家,稱為新婚頭,請過新婚頭後,就排入老頭,每年都跟大家一起輪流作頭家,宴請族人,一直到六十五歲。
因為在金門是農業社會,以男丁為重,族裡在討論事情,也都是男丁在討論,所以吃頭的時候不只吃飯也是大家在商討、定案事情的時候,更是凝族人感情的方式,現在我終於了解「吃頭」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