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志願卡
人的一生在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志願,可能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吸收了不同的內涵而改變,也可能了解了社會生活中的現實,而放棄了自己原本的理想。我曾數次的和媽媽談論過未來的目標,我每次的結果始終不同,而媽媽每次的結論只會和我說一句話:「不管將來你要做什麼,我都會支持,但記住一個原則『絕不為非作歹』,要做個正直、對社會有付出的人。」我想這句話會是媽媽到目前為止要求過我的一件事吧!
媽媽在我大約幼稚園大班時,將我送到金城的傅錫祺紀念館二樓參加舞蹈的課程,當時她做這樣的決定只是為了讓我身材苗條一些,而我終究是沒有達成她的目標;但對我而言,卻是深深的影響到我的志願。就在我還是幼稚園的小朋友時,第一次成果展的演出後,我覺得我和其他同學不同了,我有了未來的目標:「舞蹈老師」。之所以有其目標,是因為我看見了老師的笑容,那不是普通的笑容,那是打從心底的、滿足的、驕傲的笑,因為她的笑,我也笑了。還有在舞台上賣力地演出,只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情,那份成就感,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
在我小學六年的生涯裡,舞蹈老師的理想從未消失過,甚至多出了一個志願││作家。小學一年級時,我功課並不好,媽媽也從未要求過什麼,只有爸爸說:「字要寫得正,就像做人一樣,端端正正、規規矩矩的。」也因如此,從未有老師說過我的字很潦草。後來,成績隨著年齡的增進了,並在小學五年級接觸了寫作。當時是因為國語文比賽得到名次了,才被老師從書法組調到作文組去,準備在六位儲備選手中,選出一位代表學校去台灣比賽必須在六位中脫穎而出並不是件簡單的事,然而也真的不是我,雖然有點遺憾,但我並不太在乎,因為我只是喜歡寫作的那份挑戰性,寫出來的東西更是讓我有相當的成就感,我不會將它變成我炫耀的東西,但它是我可以引以為傲的,它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是。
上了國中,我自認為我成長了不少,或許是了解了現今社會的恐怖,礙於現實的問題:::,小時候天真的想法,在現在都是不成立的,雖然我非常喜歡舞蹈和寫作,但是我必須拋棄它們,因為它們的選擇性太小了,發展的空間太窄了,我需要考慮到未來世界的威迫,必須要可以養活自己,養活家人。而有許多的大人們都給了我兩個意見:「醫生」和「律師」。第一次聽到時,我連考慮都沒考慮過,當時我的志向都還是舞蹈和寫作,只覺得醫生這個職業和數理方面息息相關,對我來說根本就是要了我的命。律師,感覺很陌生,好像需要背好幾本厚厚的法律書一樣,真累。直到漸漸在放棄舞蹈和寫作時,身邊的人還是會跟我提起,我便開始認真的思考,「律師」將會是我未來努力的目標,它可能需要背很多很多的法則,但是「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只要努力,最後甜美的果實會是自己的,出師以後,便可打擊犯罪,幫助好人,打贏官司,一定會有絕對的成就感的。
人生好比一場戲碼,在戲裡,角色的決定權在於自己,要做個正直有用的人,還是要做個庸庸碌碌過一生的人,都是操之在己的,沒有人可以為你決定一切。有了志願、有了夢想,就該勇往直前的追,想回頭,就無法翱翔。「人生有夢,築夢踏實。」我將朝著夢想一步一腳印踏實去走,乘著夢想的翅膀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