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的意義
我覺得宗教信仰,是前人對未知的時空做想像,然後加上哲學思想而演變出來的產物。以前的我希望可以破除迷信,將整個社會思想科學化、實際化,因為它在我心中只是一個幻想;然而,我現在的想法,認為:
一、宗教是一個歸屬,信仰者精神層面的共同依歸,可以填補心靈的空缺。
二、可以透過宗教儀式來表達「心有餘而力不足」的關切(例如你很為他人的未來著想,而自己卻無法幫上忙,至少可以求個籤、向神許願)。
三、成為親和力很高的公共場所,讓有空閒的老人、小孩隨時可以去下棋、玩耍、聊天。
即使是無神論者,也會有自己的一套思想;而絕大多數的宗教,即使教義不同、經典的記載不符合史實,也都是為了引人向善、給予心靈的依歸。只要是心中帶著善意,何必在乎有無信仰、或著信哪個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