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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的少年時代

發布日期:
作者: 烈中/蔡紫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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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阿公在一次訪談中這麼說…
我是四川自貢市自由井人。民國五十二年,我從憲兵學校退伍,有一天,我與一位同是憲兵學校的教官在台北街頭巧遇,他關切的問我:「是否還在憲兵學校任職?」我答說:「已經退伍一段時間,目前尚無工作。」於是他要我留下聯絡電話和地址,好像要幫我找工作似的。返金後,他立即將此事向司令官報告,司令官說:「叫他來金門!」我就這樣來到了前線-金門。
民國五十四年,當我來到金門,那時金門剛好行政區域重劃,人員的安插頓時成為一項棘手的問題,我也立刻面臨了無職可派的窘境。所幸剛好有一個副村長出了事,臨時挪出了一個空缺,我因而被派往擔任副村長。副村長職權很大,但責任也很繁重,幾乎涉及到民眾生活的各個領域,都與我有關。從人口出生、死亡登記、學童入學督導、環境衛生打掃、牲畜廄舍遷建、池塘開挖、鄉村整建、高粱種植輔導、民防訓練演習等等,都要負責。
民國六十六年,我調任副鄉長,六十八年鄉長因故離職,我曾代理鄉長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副鄉長和代理鄉長的工作差不多,唯一差別的就是主官要負成敗的責任。鄉長是由民選產生的,軍事方面的業務比較不熟悉,大致上都委由副鄉長來督導,因此有關民防的事務,大體都由我來主導。
我任副鄉長期間,如果被徵詢,我就會依個人的觀察簽註意見。我認為這個人各方面條件都很不錯,平時的表現又很好,就簽註「該升」,那這個人就絕對可以升遷;如果鄉長並未徵詢我的意見,我也不多事,由鄉長自負保薦的責任。代理鄉長期間,我盡力扮演鄉長的角色,全力推動鄉政,民國七十一年新任鄉長選出,我就交棒給新任鄉長,回復專任副鄉長的職務。民國七十六年,我在副鄉長任內退休。
雖已退休,我的阿公他仍是一位受人尊敬、敬仰的副鄉長,這也代表著,他任內所推動的政策得到眾人的肯定。直到今天,還有較長一輩的人,看到我的阿公會直喊:「鄉長好!」呢!這就是我阿公的少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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