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真諦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是近年來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流行語,奉行這句話的人,認為它是個人標榜與眾不同以及擁有自由的最佳後盾。所謂的自由,顧名思義就是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然而,自由並非毫無限制的,若因個人喜好而為所欲為,甚或造成他人的不愉快,便失去了自由的意義了,所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這句話並非是毫無限制的。
以我經驗來說,父母給我自由的空間,可以學著自己獨立,可以了解父母不在時的缺點,可以無所謂的做任何的事情。不過,一旦過於自由,反而會造成反效果,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可以以為這件事做了是很小的壞事,父母給的自由不是給你去做壞事,而是以善小而為之,自由,要用在對的地方,讓父母信任你,以後要多麼的自由就多麼自由,況且我們也才國三生,當然,自由的生活或許會比較少些,不過你向前看,你現在是活的多麼的自由呢!假如你是非常的不自由,你就要以行動的方式來跟父母表達,你行的,你是可以獨立的,讓爸媽看到,你已經長大了!
說真的,自由,在我們這階段的眼裡真的很自由,自由得無法無天,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也許在我們的眼裡似乎很正常,但在大人眼裡似乎不這麼是。長大後,失去生活自由,思想自由,失去了很多自由,只為了養活自己,看著這樣,我真的認為我們要好好珍惜—自由,把它放在對的人事物上發揮它真正的功能,才能讓你的生活精彩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