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喜歡?
在現今這個講求自由與民主的社會,大家都在接受著新的不同的教育,父母不再像以前一樣對孩子專制,控制欲減少了,給了孩子更多的空間。而孩子們也在因為國家變化而產生新的思維,更多的創新。因為政府的改革,對人民的管控不再像戒嚴時期一樣,現在的人們除了觸犯法規的東西以外,只要有錢,你可以買任何你想要的東西,去你想去的地方整個社會可說是便利了許多。
霸凌是一個我們至今為止還沒有徹底解決的問題,雖然學校一直在向學生們宣導反霸凌的這個觀念,但是這樣的事件並沒有消失。有時,加害者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理由去討厭被害者,很多都只是單純看他不爽而已,沒有任何原因,就是喜歡欺負他。我們從來沒有把霸凌這種事件扒的很露骨,就算是學校的宣導,也只會委婉的向你表達一下,當然,不可撇除教官和老師都不是當事人,所以無法了解的很詳細,但就是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才需要進行更深層的探討,這樣才能使學生了解到整件事情的嚴重性,不然他們無法理解霸凌的心理層面。現在的小孩子接觸子產品的時間較早,雖然早已步入網路世界的我們看得多,但終歸還是個孩子,而孩子的通病就是有樣學樣,當你將網路上的一些行為模仿到現實生活中,「我喜歡」就成了一個理由,因為我喜歡,所以我霸凌他,我就是看他不順眼,你能拿我怎麼辦?要做什麼是我的自由,你沒有資格管。
最近全世界都在共同對抗著新冠病毒,一起防疫,但總有那麼幾個自私自利的人,比如這位澳籍華人女子。大約於三月十七日左右,有一位澳籍的華人女子返京,按照規定,必須居家隔離十四天,好確保大眾的安全。但這位不但不按照規定居家隔離,還外出慢跑且不戴口罩,面對社區防疫人員的勸說,該女子不但不聽勸告,還大喊:「救命!騷擾!」甚至跟防疫人員說起了人權還有自由,最後還是民警趕到,加以勸服,女子才答應居家隔離十四天。
「只要我喜歡」可以嗎?當然可以啊,不過這是建立在不擾亂社會秩序,不威脅到大眾人民安全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做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只因為「你喜歡」害得某些人受到傷害。法律制度的改革讓這個社會變得民主,更加自由,是為了使國民擁有一個更寬廣的生活空間,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而不是讓我們過度的自我膨脹,把自己的喜好建立於所有事情之上。一個人的自由與喜好是建立於自我約束之上,這樣才能使我們活出自己理想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