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藝人的啟示
暑假時和媽媽到台灣玩,當我們走過台北車站的捷運地下道,看到一位視障的大人,神情專注的彈奏著電子琴,悠揚的樂聲,深深的吸引著我,讓我駐足聆聽,久久不想離去。
雖然匆忙的行人,來去匆匆,很少人停下腳步,細細聆聽這動人的音樂,但他熟練的指法,讓從小習琴的我,也自嘆不如,先天殘障,並沒有讓他表演失色,反而比我們這些明眼人更加讓人讚嘆,而他更無視四周冷漠的人群,獨自沉醉在自己的樂聲中。
一曲彈奏完了,我拿出身上的八十元投在他身旁的鐵罐內。他又繼續彈起醉人的音樂,似乎在表達遇到知音的喜樂,在世界上有人有健全的四肢,卻不肯腳踏實地養活自己,而做一些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位視障的先生,卻靠自己的才藝養活自己,實在令人敬佩。
我想:「天生我才,必有所用。」只要我們肯努力,發揮自己的專長,一定能做出對社會有貢獻的事。這位先生,他能克服先天的缺陷,努力學習的精神,更是給我們一個好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