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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疑似賣假鈔 寄來卻是一罐水

發布日期:
作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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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臉書社團最近出現網友張貼文章「缺錢急用錢找我,高復刻1:10」,並附上大量現金圖片,疑似販賣假鈔。(金湖分局提供) 金門臉書社團最近出現網友張貼文章「缺錢急用錢找我,高復刻1:10」,並附上大量現金圖片,疑似販賣假鈔。(金湖分局提供)
員警實際購買,卻不是偽鈔,而是一罐比原子筆還小的瓶裝水。(金湖分局提供) 員警實際購買,卻不是偽鈔,而是一罐比原子筆還小的瓶裝水。(金湖分局提供)

小心詐騙!金門地區臉書社團最近出現一位網友張貼文章「缺錢急用錢找我,高復刻1:10」,並附上大量現金圖片,疑似販賣假鈔,金湖分局員警發現後實地接洽購買,發現寄送過來的並非假鈔而是瓶裝水,雖然沒有販賣假鈔的事實,但也已經構成詐騙行為,湖警提醒民眾不要上當。
 金湖分局近日在網路巡邏時發現,一位暱稱「Alo Kiki」的網友在「金門租屋資訊」張貼文章寫到,「缺錢急用錢找我,高復刻1:10」,並附上大量現金圖片,意圖引誘民眾上鉤。
 金湖分局員警深入了解後,發現犯罪手法是以新臺幣1000元兌換1萬元偽鈔為單位,每次最高5000元兌換5萬元偽鈔,標榜只要不去銀行兌換就不會被識破。為了掌握犯罪證據,員警實際在網路上與對方接洽購買,採用貨到付款方式,沒想到東西寄來,打開發現不是偽鈔,而是一罐比原子筆還小的瓶裝水。所幸員警及時通知送貨員,此案為詐騙案,因此省下購買費用1000元,該網友也拿不到錢。
 警方表示,研判對方位置可能不在金門,應該是在國外,雖然此案對方並沒有真的販賣偽鈔,但也已經構成詐騙行為,提醒金門民眾小心,不要上當。
 金湖分局分局長黃維章表示,使用偽鈔已觸犯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
 黃維章指出,詐騙集團看準臉書、Line等社群或通訊軟體,身分容易偽造、資料追查不易等特性,常見散發較市場價格為低之商品或販售禁藥、偽鈔等非法商品,誘騙民眾上當,特別提醒民眾,切勿在網路購買違禁品,另與身分不明人士金錢交易,更要特別提高警覺,以免遭受詐騙。
 黃維章提醒,近年來,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所幸在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宣導之下,民眾反詐騙意識已有提升。近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層面甚鉅,詐騙集團看準民眾需錢孔急,透過網路販售偽鈔,金湖分局提醒民眾,切勿貪圖小利,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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