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芳使漁業管理政策制度化﹑精緻化及透明化
人物小檔案
出生地:金沙鎮沙美村
現住地:新北市永和區
學 歷:金沙國小,金沙國中,金門高中、高職,海洋大學漁業系、應用經濟研究所
經 歷: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漁業局組長,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組長
王正芳自金門高職漁撈科保送海洋大學漁業系,民國76年參加水產類科高考及格,被分發到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擔任公職,就這樣展開了漫漫漁政實務生涯。他一路從事漁業行政工作,歷任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漁業局技佐、技士、股長、專員、組長及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科長、簡任技正,現則已升任為漁政組組長。
可以說,王正芳自基層起即開始參與各項漁業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漁業資源養護、漁船作業管理、船員管理及漁業勞動力替代方案等政策。他在政策擬定參與中帶入了漁業別管理精神,使漁業管理政策精緻化,不僅促進台灣漁業更朝永續利用目標開發,同時也活化了漁村經濟發展。
王正芳表示,過去的觀念認為海洋是公有財,進入公海捕魚更被視為是理所當然,因此政府也鼓勵生產造船,但漁業資源卻是極其有限,漸漸轉變成資源管理型漁業,所以政府從78年便開始推動「漁船汰建」的消極政策,要造新船就得先報廢舊的船隻,並自民國80年進一步推動「漁船收購」的積極做法,同時為豐富漁業資源而進行魚苗放流和人工魚礁建置,以打造適合漁業資源復育的鏈環境。
他說,為了學習人工魚礁的相關專業,曾數度被派往日本考察,目前採用的人工魚礁有船礁、鋼鐵礁、電桿礁等類型,漁業署近年已在金門海域投置人工魚礁,相關訊息在漁業署網站上的《漁樂新世界》都有詳細介紹。他補充,為保護漁業資源的生長棲地,在省政府時期也曾劃訂過海洋保育區,限定不能捕捉特定魚種的區域。另外,政府在WTO禁止生產性補貼的時空背景下,於91年時採行將漁船用油補貼由一般油價的28%調降為14%,並將所節省的預算用來獎勵休漁。
同時,過去漁船用油補貼是以漁船(筏)出海時數計算補貼金額,但因為部分不肖漁民出港後停泊海上未實際作業,或於進出港時未向漁港安檢單位報關,藉以累積出海時數,造成超報用油等弊端,因此漁政組規劃執行「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漁價政策調整方案」建議案,以裝置航程紀錄器紀錄漁船航程替代過去方式,有效杜絕部分不肖漁民將政府補貼之漁業用油轉售牟利,並解決因非法轉賣漁業用油衍生空氣污染、公共安全、地方民代與業者勾結等問題,此項建議案並於97年10月20日獲得了行政院頒發的榮譽獎勵。
王正芳現亦兼任財團法人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他表示,因為從事捕魚工作屬於辛苦、環境髒、高危險和離家遠的四K產業,國人在生活水平達到一定程度時,上漁船工作意願便逐漸減少,過去的政策曾經是僱用外國籍船員因應,但因大陸漁船船員在語言、文化等方面與臺灣相近,船上指揮調度較外籍船員更方便溝通,船主紛紛改用大陸漁工,且初期以海上安置,衍生以報廢漁船當作「海上旅館」安置大陸漁工的怪現象。
政府基於人道考量,在92年確立「境外僱用、境外作業、過境暫置」的大陸漁工僱用管理政策,但為保障我漁船主的權益與安全,消弭大陸人民藉由漁船偷渡、海上接駁、素行不良漁工威脅挾持等事件發生,因此隨著兩岸關係和緩,兩岸於是在民國98年12月22日第四次江陳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將船員遴選和證件查核制度化,並把境外僱用之大陸船員納入正常管理。
為減輕漁業資源漁撈壓力,除推動前述的限建、收購漁船、資源培育措施外,政府亦積極推動漁船轉型娛樂漁業漁船,讓國人得以利用漁船從事海上休閒活動,並推動漁村建設以及漁業旅遊路線的規劃與開發,製作各地可供觀光客假日參觀、遊覽漁村景點的《漁樂新世界》節目,其中的一、二集即是介紹關於金門的花蛤和牡蠣,現在每週六固定在華視頻道播出,一年結束後將再整理放在漁業署網站,供民眾免費瀏覽。
關於金門的漁業發展狀況。王正芳表示,金門漁業由於在地理環境上與大陸距離太近,不少海上從業人員也因大陸漁船侵漁及漁船作業限制而萎縮,並且金門的地理環境也不適合利用海上箱網養殖發展。因此在陸委會推動小三通時,他便建議金馬的漁船得以轉營水產品載運船,獲得陸委會支持納入小三通規劃中;同時建議漁會能思考辦理魚產品包裝,推動特色魚產品。
此外,王正芳另亦兼任台灣水產協會副秘書長,積極地推動水產產業發展、科技研發及產官學的充分溝通。他說,前幾年聽說縣府財政餘裕,因此建議縣府應可在漁業水產方面多花心思,推動休閒軟硬體建設及獎勵觀光措施,就像建設人工魚礁留住洄游魚群一般,留住小三通往返兩岸的人流在金門觀光,為金門地方產業注入渠源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