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紀念保障兒童權利清明節慎終追遠掃墓祭祖
接下來這一週,兒童節與清明節將會接踵而來。
兒童節,是為紀念保障兒童權利、反對虐待兒童或毒害兒童的節日。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首次提出了「兒童節」的概念,號召各國設立自己的兒童紀念日,兒童節的日期依各國國情文化而訂定於不同的日期,爰此中華民國將4月4日定為兒童節,乃起源於民國20年孔祥熙所發起建立中華慈幼協濟會的提議。
而清明節係為華人地區唯一根據節氣而定的休假日。清明,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約每年西曆4月5日前後太陽到達黃經15度時開始,也因此清明節是少數與西曆大致吻合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倣傚而擇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至半個月左右。
在此,本週謹獻上兩則具有時空背景意義的人物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