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浯事吾聞》 旅台意見領袖推動「不在籍投票」
有旅台意見領袖發起推動「不在籍投票」,參選金門立委補選的陳滄江表示贊同,並列入他的主要政見之一。
台灣金門同鄉會總會去年11月4日在台中市召開第二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華金門西園旅台公共事務協會理事長黃註財提議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方便旅台金門鄉親以選票表達意見,獲得與會理監事認同,總會常務監事黃炳中並允諾全力支持,表示將以個人專業全力協助推動。
黃註財表示,推行不在籍投票已是先進民主國家保障人民參政權的基本制度。
去年11月24金門選舉,縣長選舉有投票權11萬7.913人,發出選票5萬又419張,當選人得2萬3.520票,僅占總選舉人數的19.94%。也就是100位有選舉資格的金門鄉親中,縣長當選人只得到20人支持;未參與投票者則達67.494人,選舉結果無法反映真正民意。
早於105年6月,台灣金門同鄉總會總會長李台山就率先倡議在離島先行試辦不在籍投票。他認為金門若先試行「不在籍投票」,正面意義可保障戶籍在金門的旅台鄉親行使公民選舉權益,而旅台具公民權的鄉親估計3至5萬人,足可影響甚至左右金門選舉結果(金門戶籍人口13萬餘人,常住人口約僅6萬人)。不在籍投票可讓戶籍仍在金門的數萬名旅台鄉親省下搭機往返、吃住等開銷四、五千元,省時省力投下神聖一票。
黃註財主張,金門旅台具有公民資格者,他們在台工作、就業,絕大多數都會把錢帶回金門奉養長輩或修屋置產,對家鄉貢獻甚大。「比起早期『落番』的長輩大不相同,我們從未與故鄉遠離過久,而是血脈相連,生死相繫。我們生活在同一國內,當兵納稅,善盡國民義務,卻因國家制度欠缺而喪失選擇自己主人的權利,應予力爭。」
他建議內政部研擬「不在籍投票」制度,提供更便捷的投票方式,至少由金門先行試辦,可在台灣北、中、南、花東分設投票所,觀察試行成效。或者可先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的「金門新村」試行不在籍投票,因為該社區為金門縣政府興建,住戶大都是金門人,最具代表性。
陳滄江表示,聯合報曾作民調,有六成七受訪者贊成實施不在籍投票。中央選委會與法政學者也曾分析,只要將現行的「戶籍地投票制」變更為「現住地與戶籍地雙軌並行之投票制」,在選前一段時間,開放讓選民自由登記選擇要於何處投票(工作地或戶籍地),由選舉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於指定地點投票,即可解決選務技術問題。
目前公民投票門檻已下修到18歲。過去礙於政黨選票考量,不在籍投票修法一直卡關,且不在籍投票會否助長賄選歪風也有疑慮。陳滄江認為離島情況特殊,譬如交通更不便的烏坵鄉設籍人口五、六百人,但實際居住僅數十人,每次投票居民都得大費周章搭軍租船返鄉投票;金門、馬祖離島的旅外公民投票權亦因交通因素而受限,對離島居民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