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高分檢及地檢署成立分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
任務型國代競選活動將於五月四日展開,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均訂於當日成立分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以防制賄選及暴力介入選舉,淨化選風。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表示,為端正選風,嚴密防止金錢、暴力介入選舉,彰顯政府查賄、反賄的決心,該署並依據行政院訂頒之「淨化選舉風氣實施方案」及最高法院檢察署訂頒的「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自九十四年五月四日起掛牌運作成立「查察賄選暴力執行小組」及「分區查察聯繫中心」,並依任務編組全日二十四小時分班值勤,並設置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用信箱號碼,以利民眾檢舉妨害選舉案件,並發揮與有關機關緊急聯繫功用。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將成立的「分區查察聯繫中心」,主要負責人及檢舉賄選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用信箱為:主要負責人:檢察長林玲玉;分區查察檢察官:金門縣、連江縣(馬祖):趙中岳。檢舉專線電話:082-324581;專用傳真機:082-324580;檢舉專用信箱:金門郵政第38號信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主要負責人:檢察長劉家芳;分區查察: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檢察官席時英、徐仕偉。檢舉專線電話:082-325090、082-325192;專用傳真機:082-328398;檢舉專用信箱:金門郵政第30號信箱。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並表示,檢舉賄選可獲高額獎金,為落實保護檢舉人之安全,依最高法院檢察署訂定之「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處理檢舉賄選案件注意事項」,對檢舉人姓名身分資料,均有嚴密的保密措施。賄選案件的檢舉獎金無需等待終審判決確定,只要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即可發放獎金四分之一,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再發放獎金四分之一,將來就算終審改判無罪確定,也無須歸還領取的獎金,希望藉由這項宣導,鼓勵全民踴躍檢舉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