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開鑿水井須辦妥水權登記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1,002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工務局指出,民眾開鑿水井,應找合法鑿井業者。而已辦理水權登記之水井,應在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申請展限登記,以維自身合法權益。
縣府工務局指出,依據水利法規定,地下水之鑿井作業須經金門縣政府核准並辦理水權登記,未經核准而擅行施工者,縣府得令其更改或拆除。為維護民眾權益,民眾僱工鑿井時,應找合法鑿井業者,合法之業者備有地下水鑿井業營業許可書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未依法申請設立許可從事地下水鑿井業務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工務局指出,已辦理水權登記之水井,應在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申請展限登記,以維自身合法權益。有關地下水之申辦登記事宜,可電洽金門縣政府工務局(082-312751)或至縣府工務局網站上參閱申請須知及下載登記表單。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