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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陳情 議員相挺》碼頭裝卸工人爭取資遣補償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議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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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進行縣府交通旅遊局「碼頭裝卸工人陳情專題報告」時,議員陳滄江、林金量、謝東龍、蔡春生、周子傑也極力為碼頭工人爭取權益,希望找出合理解決方式,會中並達成於二個月內由交通旅遊局研擬較為確實可行的內容向議會提出報告。
 縣議會昨日下午進行碼頭裝卸補償問題專案報告時,議員相當重視碼頭裝卸工人權益問題,紛紛向交通旅遊局長楊鎮浯、港務處長吳世榮提出質詢,而碼頭裝卸工人也有多位代表到議會三樓旁聽。
 議員陳滄江指出,金港碼頭工人在戰地政務時期為了金門經濟發展,付出了寶貴的青春歲月,他們是金門縣政府依法以登報招考方式進入金港碼頭裝卸隊服務,金港裝卸業務於91年間民營化,但是金門縣政府竟然以與碼頭工人彼此之間無雇傭關係將其遣散,未發任何補償金,碼頭工人多次陳情並沒有獲得縣府部門的重視。他昨日會中更也透過現場的POWER POINT從法、理等層面與事實根據等,強調港務處與碼頭裝卸隊隸屬關係是存在而無庸置疑的,也不容許港務處在報告中搬出所謂的「民法四八二條」強詞奪理撇清「關係」的。
 議員謝東龍指出,碼頭工人是戰地政務延續下來的,政府有責任承續處理。他甚至還出示一份九十一年港務處預算書中關於碼頭裝卸隊的預算,證明港務處與碼頭裝卸工人是脫不了關係的,他強調,黑紙白字寫得清清楚楚,政府部門要將心比心、說真話,把事情做好,碼頭工人會感激你一世人,但如果港務處沒有妥善處理,是可以告港務處違反預算法及偽造文書的。
 議員林金量指出,碼頭工人並不是如報告書所說的「無雇主」,是存在特殊的關係,要說真話、講實話,政府部門輔導不週、設想不夠,碰到問題要解決問題,絕不能推託責任,應該在法的範圍內給予民眾方便,還給民眾應有權益。
 議員蔡春生說,當時公務人員是軍派的,縣府不能推卸責任。
 議員周子傑也對於港務處處理的態度不對,除了解決問題,還欠碼頭工人一個道歉。
 港務處長吳世榮說,權利與義務關係,港務處是用正面的態度依法來處理,只要可以找到法的依據,一定依法來協助辦理。
 經過充分的表達與探討,交旅局長楊鎮浯說,期間的過程,分不同的階段來認定,回去後將就此案進行檢討,依事實來認定,並於二個月內擬定較為確實可行的內容向議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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