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優惠貸款受理申請
為扶植我國文創產業發展,根據經建會表示,立法院於九十九年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經建會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小組委員會亦於同年十月十九日通過文建會申請中長期資金二百五十億元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案,並自一百年起實施。
而針對文創業者之有形及無形資產、營運週轉金、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或製造,及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等提供資金協助,適用對象分為二類,並由業者擇一申請:
(一)第一類: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項之文化創意產業,且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文創產業業者。每一申請案融資上限為一億元。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目前最高1.37%)加銀行 加碼(上限為2%)計息。
(二)第二類:同時符合第一類及行政院「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對象。每一申請案融資上限為一千萬元。同一企業依這項貸款要點核定之融資總額度以一億元為上限,可依不同計畫分次申請。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銀行加碼(上限為2%)計息。提供年利率1.5%的利息補貼,補貼期間並以貸款前五年為限。
經建會指出,文創產業係屬政府當前之重點策略性產業,除已開辦本項「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外,文建會並搭配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從財務、技術等層面協助業者取得所需資金,以促進產業發展,目前已有七案申請,歡迎有融資需求的業者可以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可洽經建會財務處(02-2316-5300轉5618何先生)或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02-2713-6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