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憑空消失議員接受陳情
縣議員陳滄江(右二)接受金湖鎮新頭村陳姓村民母子陳情,昨假縣議會第三審查室召開土地權益協調會。 (陳滄江服務處提供)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接受金湖鎮新頭村民陳姓母子陳情,昨天假縣議會第三審查室召開土地權益協調會。陳滄江表示,此事件肇因公部門登錄錯誤事實,造成民眾權益損失,不能怪罪無提出意見而卸責;地政機關要負絕大部份責任,有義務協調不相關之第三人歸還土地,否則公部門應賠償無辜民眾的損失。
陳情的新頭村陳姓村民表示,其父去年過世後,他到地政局辦理繼承時,始發現要繼承的原湖字第64512、64513兩筆農地「有簿無圖」,並在民國56年間土地重劃,既已分配給不相關的第三人,感到相當震驚、不能接受。
陳姓村民說,民國43年他的祖父主張土地權利,領有該二筆土地之所有權狀;民國74年,他的父親向地政局辦理更換新狀亦領有權狀,問說為什麼土地會憑空消失?他表示不能接受。
經過陳滄江議員了解,這二筆土地係因歷史背景因素在民國55至56年間土地重劃後,地政機關將原土地持有人分配公告誤植為不相關之第三人,但是當時由於資訊不發達,原持有人並無在公告期限內提出異議而造成,以致於五十年來,原土地持有人並未發現。縣議員陳滄江表示,政府執政有其延續性,善良的人民財產應該受到保護。他並為此次土地協調會做出兩點結論:(一)、地政局應在最快時間召開協調會,協議陳媽意及陳水木的繼承人歸還湖字第64512、64513兩筆農地予陳宗聖。(二)、若協調不成,地政局應尋求相關的賠償法源或其他方式以符合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