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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國家公園占地不建設李縣長率鄉鎮首長赴台要求釋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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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湖鎮長蔡西湖、烈嶼鄉長洪成發與李沃士縣長昨天在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中,數度火爆據理力爭,與營建署官員與學者專家委員激烈論辯,為國家公園釋地,爭取到有利條件。(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主任陳永富提供)

金湖鎮長蔡西湖、烈嶼鄉長洪成發與李沃士縣長昨天在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中,數度火爆據理力爭,與營建署官員與學者專家委員激烈論辯,為國家公園釋地,爭取到有利條件。(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主任陳永富提供)

 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昨天(二十六日)下午召開審查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的第三次會議,由於攸關金門民眾關心的縮小國家公園占地,以及變更部分管制區供居民開發的重大議題,金門縣長李沃士率五個鄉鎮首長與會,強力表達金門民眾對國家公園占地卻不建設的不滿,要求合理釋出土地,縣籍立法委員陳福海也站同一陣線,強硬聲明內政部如不能滿足金門民眾的需要,將杯葛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處的明年度預算。
李沃士縣長、金湖鎮長蔡西湖、烈嶼鄉長洪成發昨天都態度強硬,砲火猛烈,多次與內政部官員及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激烈論辯、據理力爭,甚至不排除以民眾抗爭方式,向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表達最強烈抗議。
李縣長等金門地方首長異口同聲的強硬態度,逼得主持會議的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陳茂春招架不住;幾位計畫委員學者專家也充分了解金門民眾的心聲,以及地方要求合理開發建設的訴求。結果在幾番論辯後,針對八項提案達成初步共識,包括舊金沙鎮公所用地轉劃由地方建設兒童早療中心,以及慈湖、古寧頭幾處原國家公園管制區土地,轉劃為供縣府建國宅,或變更為可供建屋的生活發展用地。李縣長等地方首長強硬的表態,獲得還算滿意的結果。
李沃士縣長昨天率建設局長葉媚媚、烈嶼鄉長洪成發、金湖鎮長蔡西湖、金寧鄉長陳成勇、金沙鎮長陳昆第、金城鎮公所主任秘書黃耿銘等人,到台北市八德路營建署參加由許文龍副署長召開的審查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的第三次會議,與會者除學者專家委員,還有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陳茂春、文建會與金防部代表、立委陳福海及金門農工校長陳水芳也趕至列席。
在討論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所提增納二點六公頃中山林公有地為國家公園用地的第一項提案時,李縣長、洪成發、蔡西湖即先後不滿開砲轟擊,指責國家公園未詳細說明納入用意及開發計劃,就逕行欲增納用地,與動輒要求縣府需詳列撥地開發計劃,並不對等;並不滿計畫委員會對金門居民釋地的要求,都不予接受,而持保留態度,會場氣氛一度鬧僵。
後經幾位學者專家委員說明,他們理解,並贊同等金門縣政府委託AECOM公司完成「金門整體開發規劃案」後,屆時可與國家公園協調整合,再作對金門最有利、兼而能達成國家公園對生態、閩南、戰地特色維護的要求,再行通盤檢討調整金門國家公園計畫,李縣長等人才稍消火氣。
而後陸續通過八項提案如下:
一、中山林鄰接二點六公頃公有地劃入國家公園。
二、中山林公有地遊憩區調整八十八公頃。
三、舊金沙鎮公所零點二四公頃土地〈原欲建國家公園服務中心〉,轉劃供地方建兒童早療中心。
四、慈湖段縣有地劃出一點五公頃,縣府將建國宅。
五、古寧頭南、北山雙鯉湖兩側原屬國家公園遊憩區私有土地,調整為可建屋之生活發展用地。
六、雙鯉湖與慈湖之間的遊憩區,變更為第二類一般管制區〈可建農舍〉。
七、小徑聚落鄰蘭湖邊的一點六四公頃地,調整為建蔽率百分之六十之生活發展用地,以促進社區發展。
八、烈嶼雙口海邊原特別景觀區六點四二公頃,改劃為遊憩區,可供縣府與鄉公所整體開發運用。
李沃士縣長在會後表示,古寧頭村落釋地開發,以及烈嶼雙口海邊用地改劃為遊憩區,對地方建設非常重要,也是古寧頭村民與烈嶼鄉民長久以來的期待,對地方是大好消息。今後將續據理力爭,將金門國家公園無力建設、或者不適宜納入國家公園的土地要回,由縣府或民眾開發建設。
昨天通過的提案,將提報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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