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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縣府將提供300個短期工作機會

發布日期:
記者: 蔡群生/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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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協助本縣失業民眾就業,101年度規劃推動促進短期就業計劃,將提供300個按日計酬短期臨時工工作機會,並自12月8日至12月9日在大同之家育幼組(金門就業服務站對面)受理報名,報名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請有需求失業者屆時由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親自到現場報名。
縣府表示,報名資格為設籍並居住本縣之失業者,300個名額中有100名為具有工作能力之弱勢族群(特定身分),包括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專案受保護婦女、兩年內曾遭受職業災害而失業勞工報名;另200名則開放給一般失業民眾(一般身分)登記,以使失業暨弱勢者能自力更生,由工作中獲得肯定,紓解其失業帶來的經濟危機與生活壓力。
縣府指出,登記方式由縣府提供報名書表,報名時應慎選用人單位,經勾選後不得更換,抽籤時依各用人單位報名人數抽出錄取名額,其餘皆為備取。報名時需本人親自登記報名,每人以登記一次之一個區域為限,重複報名者,取消資格。
縣府也提醒,100年度縣府分發各用人單位之按日計酬短期臨時工經單位考核成績列丙(不滿70分)、丁等(不滿60分)者、已領取敬老津貼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之退休金人員者不得報名。
弱勢族群報名登記時應備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障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低收入戶者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更生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假釋令、出獄證明、更生保護會提供證明文件三項擇一檢附)、三年內曾遭受職業災害而失業勞工應檢附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補償證明文件影本、家庭暴力及專案受保護婦女檢附證明(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社會局家暴中心開案輔導證明文件三項擇一檢附),社會局家暴中心開案輔導證明文件如有需要者,請於報名前至社會局家暴中心申請。
一般失業者應備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配偶獲准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應檢附有效之居留證相關證明、其他應備證件。
縣府同時指出,報名人員將於100年12月16日上午9時,假縣立體育場(籃球場及視聽室兩個場地)舉行公開抽籤,並邀請金門縣議會、縣府政風室、人事室等單位派員參與。抽籤當日需由本人親自或委託親友完成報到手續,為保障失業者權益,未到場者,由縣府政風或人事人員代理抽籤,當事人不得異議。錄取名單將由縣府於12月17日統一公佈,並刊登於金門日報及金門縣政府網站。
縣府指出,本計畫臨時工每月工作日以不超過22天為限,採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856元,進用期程為11個月,惟俟縣議會預算審議通過後實施。
縣府也指出,本計畫之臨時工於到工當日即為進用人員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進用期間與用人機關屬公法救助關係,非屬一般勞雇關係,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縣府也表示,臨時工除公假及公傷假(此兩種假別均應由用人單位檢具證明文件函報縣府核准)計給工作津貼外,其餘事由之請假如病假、事假、喪假、產假均不發給工作津貼,如因需要報名參加政府機關辦理的訓練課程及相關測驗,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後以公假方式辦理,惟其總時數以不超過48小時為原則。
縣府要求各用人單位應於平日加強督導並考核進用人員(臨時工)之工作勤惰與品德操守,倘工作態度散漫、行為不檢、言語或肢體暴力、不服從用人單位指揮或損害公務人員聲譽者,即可停止僱用,並不得參加本計畫次年之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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