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補助全數過關限期請款
金門縣政府一百年度第二次公告受理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登記乙案,截至一百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告截止日,登記名額尚在縣府核定預算內。
縣府表示,本次登記者全數受理,用戶應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請款期限)前,檢具申請書、收據、保固文件、門牌證明、施工前、後照片及成大基金會核發之撥款通知單、自然人(法人)證明文件、存摺、竣工發票等影本向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提出請款申請,逾期者撤銷資格,且二年內不得提出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款申請。
金門縣政府一百年度第二次公告受理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登記乙案,截至一百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告截止日,登記名額尚在縣府核定預算內。
縣府表示,本次登記者全數受理,用戶應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請款期限)前,檢具申請書、收據、保固文件、門牌證明、施工前、後照片及成大基金會核發之撥款通知單、自然人(法人)證明文件、存摺、竣工發票等影本向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提出請款申請,逾期者撤銷資格,且二年內不得提出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