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國際志工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
金門縣文化局發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一百零一年「臺灣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補助要點,並自即日起至四月九日止受理申請,為鼓勵十八歲至三十歲青年參與國際志工服務,結合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運用青年所學專長與知能,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台灣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及國內各大專院校,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須為兩人以上;其國際志工服務內容及形式為:
(一)、有關教育、社區、環境、文化、健康及科技等六大面向,或與國際非營利組織共同合作之志工服務活動,有助於達成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之方案等國際志工服務項目。
(二)、一般性:青年志工團隊首次或一次性的前往該服務地區進行服務方案。持續性:同一團隊持續前往同一地區進行有計畫的深耕服務方案,或與國際組織建立合作關係,進行經常性或持續性的服務。
此項補助項目有:(一)、以該會核定之原申請計畫所列經費項目(往返機票、保險費、期前訓練及作業費、服務活動器材、成果發表費用等),一般性志工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十萬元,持續性志工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不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50%。這項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20%以上經費辦理計畫。(二)、受補助單位團隊成員含一名弱勢家庭(係指持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青年者,除前項補助外,增加補助新臺幣五千元,每隊以二名為限。申請時,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申請單位須擬訂國際志工服務隊計畫書及備妥申請表格(各一式五份),向該會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