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明起受理報名
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三月十三日起受理報名,招生名額總數為四萬二千二百二十個,離島外加名額二百七十四個、原住民生外加名額一千九百九十九個。
一百零一學年度「個人申請」招生,每名考生申請校系數,與去年相同,最多六校系。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表示,師資保送甄試錄取生及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並參加統一分發,否則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甄選委員會提醒考生,報名方式可分為高中職學校集體報名及考生個別報名,考生須擇一辦理,若有重複概以學校集體報名資料為準。繳費期間為三月十二日至十五日下午五時止,每個校系報名費為新台幣一百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考生須一次繳足金額,不得分次繳納。
甄選委員會指出,經一百零一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錄取的考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個人申請。一經網路報名完成,不得再行上網更改,網路報名完成後請將系統產生的「完成網路報名資料表」列印或存檔備查。而報名截止後,甄選委員會將依據報名考生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術科考試成績進行第一階段篩選作業,預計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時在甄選委員會網站公告篩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