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明起定期執法
縣警局上(三)月份取締到案之酒後駕車計三十六件,其中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就有十五件,而酒駕肇事案件也有五件,均比二月份增加。為有效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警政署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於明(十)日、十四日、十八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七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加強夜間及日間的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彰顯警方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之決心。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三月份取締到案之酒後駕車計三十六件,較二月份二十三件增加十三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十五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四十二;另酒駕肇事案件三月份計五件,亦較二月份四件增加一件。
縣警局指出,從數據顯示,地區三月份酒駕違規件數及酒駕肇事案件似乎未因該局上個月加強取締酒駕車勤務而有所減少,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十日(星期二)、十四日(星期六)、十八日(星期三)、二十日(星期五)、二十一日(星期六)及二十七日(星期五),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並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