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縣議員選舉變革明起三場公聽會聽取民意
金門縣第六屆縣議員選舉選舉區變更案公聽會,將於明(11日)、12、15日分別在金城、金湖及烈嶼各舉辦一場,將聽取金門鄉親對「烈嶼劃為單一選區」的看法與意見,以作為中選會選區劃分作業參考,預定今年11月前公告。
本縣第六屆縣議員選舉選舉區變更案公聽會時間地點排定:第1場4月11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在金城鎮公所三樓簡報室;第2場4月12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在金湖鎮公所三樓會議室;第3場4月15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在烈嶼鄉公所三樓視聽室。
縣選委會指出,因應本縣烈嶼鄉符合地方制度法離島鄉法律之規定,金門縣第6屆縣議員選區即將有所變更,至於將如何變更?採用何種選區方式變更?均須顧及選舉區劃分之完整性及適法性,依中央規定舉辦3場次公聽會。
第六屆縣議員選舉選舉區變更案公聽會,將邀請本縣各級地方自治機關、各職業團體、各政黨社團及民眾集思廣益、提供卓見及其利弊得失,縣選委會將綜合各場公聽會所陳述之意見,提報送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之。
依內政部去年函示說明:「金門縣政府位處該縣金城鎮,與烈嶼鄉非位屬同一島嶼,故該縣烈嶼鄉符合前開法條所指之離島鄉規定,應有前揭離島鄉民眾參政權保障規定之適用。本縣烈嶼鄉符合離島鄉之規定,應有參政權保障。
又依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2項第2款第2目後段有關『有離島鄉且該鄉人口在二千五百人以上者,於前目總額內應有該鄉選出之縣議員名額。』之規定,併請納入斟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明定:「縣(市)議員選舉區,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劃分」。
縣選委會表示,本縣(第五屆)縣議員選舉,經遵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98年2月25日公告,將金門縣議員選舉區劃分二個選舉區,分別為第一選舉區(金城鎮、金寧鄉、烈嶼鄉、烏坵鄉)、第二選舉區(金湖鎮、金沙鎮)。
(第五屆)縣議員選舉,全縣人口數為72,421人,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應選議員席次為19席,其中婦女保障名額為4席。第一選舉區12席,其中婦女保障名額為3席、第二選舉區7席,其中婦女保障名額為1席,並於98年12月5日舉行選舉產生。
據了解,明年5合1選舉(包括縣長、縣議員、鄉鎮長、鄉鎮代表、村里長),其任期明年12/25日屆滿,原則會在明年11月舉行選舉。目前除了縣議員選舉區劃分為第一、二選區外,其餘皆為單一選區。
若烈嶼地區劃分變成單一選區(第三選區),將擁有1至2席保障名額。不論烈嶼是否劃分為單一選區,本縣應選議員席次仍為維持19席。對烈嶼選區劃分,有意角逐縣議員選舉者,一般而言是各有盤算,看法也不一。
金門自81年11月7日解除軍管,回歸地方自治體制,初期以縣政諮詢改制為臨時縣議會,至83年1月29日選舉第一屆縣議員16人,成立縣議會,此為本縣自38年實施軍管之首次縣議員選舉,選舉區係以鄉鎮劃分為金城(含烏坵鄉)、金湖、金沙、金寧、烈嶼等五區。
自84年以還,各界人士認應檢討變更以縣行政區為選舉區,以期防杜,並提昇問政視野;乃於84年12月28日函徵各機關團體意見,結果多數建議改以縣行政區為選舉區,從而本縣議員選舉自第二屆起至第四屆均以縣行政區為選舉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