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偽造不實發票將法辦
地區報關業者注意囉!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離島派出課表示,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是以該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作為計算根據。所謂交易價格是指進口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為防止廠商虛報價格、偷漏進口稅費,海關對於進口報單申報之完稅價格,如發現有疑似低報情形,會採取調查價格或實施事後稽核;近來於調查進口貨物交易價格或實施事後稽核時,經常發現廠商有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發票情事,除依規定予以科處行政罰鍰外,繳驗偽造發票另涉及偽造文書,並予移送法辦。
該課指出,今年署內海關實施事後稽核,曾發現不肖廠商進口貨物,經稽核結果有三份報單涉嫌繳驗偽造發票,虛報貨價,除應補徵進口稅費新臺幣二百萬餘元,進口人並被科處罰鍰三百卅七萬之多;另外也有案例涉繳驗偽造發票、虛報貨價的案例,相關業者除應補徵進口稅費外,還被科處罰鍰四百五十五萬餘元外,繳驗偽造發票部分,亦均予移送法辦。該課配合中央政策,再度呼籲進口廠商誠實申報進口貨物價格,莫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發票,以免受罰。以上相關訊息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該署服務專線02-25505500 轉2965分機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