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戶政業務今正式啟動跨域合作
金門與新北市跨域合作戶籍登記,今起正式開辦!自8月1日起,旅居新北的3萬多名金門鄉親,可以在新北市申辦出生等5項戶政業務,可節省新台幣近4千元機票費、至少1天往返時間,對服務鄉親,堪稱一大創舉。
金門縣政府有鑑於本縣旅居新北市人口相較其他縣市所佔比率偏高,為了加強服務居住新北市的縣籍鄉親,李沃士縣長於去年六月即親赴新北市政府拜訪朱立倫市長,洽商戶政跨域合作事宜。
業經市、縣雙方多次研議,李縣長並多次表達關切,甫於7月29日,經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正式函頒「新北市所屬戶所與金門縣所屬戶所試辦戶籍登記實施計畫」乙種。
自今起,本縣將與新北市開展部分需在原戶籍地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出生、死亡、結婚、協議離婚、姓名變更」等五項,以行政協助方式,進行跨域合作,旅居新北市的鄉親,將可以就近向新北市所屬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行政協助。
民政處籲請有需要的鄉親,先洽新北市政府或本縣所屬戶政事務所洽詢,避免因為申請人適用條件不同,而白跑一趟。本案將先行試辦一個月,屆時視實施成效,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將與本縣再行檢討。
民政處指出,該項計畫規定,現設籍金門縣、居住新北市者,得由本人親自臨櫃向新北市轄屬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屆時新北市戶政事務所將會協助代為收件,由代收件戶所初審申請人之資格及應備文件,填寫「跨縣市行政協助服務申請書」,連同應備文件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戶所,由戶籍地戶所審核資格及文件後辦理相關登記。
並將戶籍登記申請書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代收件戶所,俟申請人於戶籍登記申請書確認簽章並回傳後電腦存檔。如需換發國民身分證之作業方式:申請人於完成戶籍登記後,由代收件戶所以異地受理方式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
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例假日除外);另依內政部公告系統版本更新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於選舉人名冊造冊基準日前7日起至投票日止,不受理本案跨域協助。各項法定、臨時造冊、統計作業時,亦暫不受理。
另外,八月份起本縣各戶所亦開放現設籍本縣鄉親,於申辦「出生、結婚、協議離婚」戶籍登記得向本縣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有需要的鄉親將不必再回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例如鄉親現設籍烈嶼鄉,可至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金寧鄉等四所申請「出生、結婚、協議離婚」戶籍登記,突破縣內戶所轄區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