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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教育訓練顏水坤代班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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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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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昨上午九時假縣府多媒體中心登場。
(翁碧蓮攝)

「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昨上午九時假縣府多媒體中心登場。 (翁碧蓮攝)

 生活中的消費權益有那些?金門縣政府102年度與行政院合辦「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昨登場,受邀主講的前行政院消保會副秘書長黃明陽因飛機故障被迫取消行程;本縣消保官顏水坤臨陣上場,他說,這就不是意外事件、而是消費事件,航空公司理應賠償,也讓學員上了寶貴一課。
「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昨上午九時假縣府多媒體中心登場,時間一到,參訓學員卻不見主講者現身;經本縣消保官顏水坤說明原委後,也當場問學員:「這是一起什麼事件?」,結果有學員回答:「意外事件」,顏水坤以此強調消費者的權益,有問題不要自認倒楣,多多利用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
 同時闡述消保法適用於消費法律關係,消費爭議之處理,第一次申訴(可向業者、消保團體及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第二次申訴向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由消費爭議調委會進行調解,再則也可以隨時向地方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其中與消費者生活關係較多的「定型化契約」,現在社會上的契約,絕大部分是定型化契約,如銀行櫃台的「銀錢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條款案」;另透過網路交易的契約也屬於定型契約;他也說明處理程序,若條款有疑義,應作有利消費者之解釋;經確認無效,回歸民法等規定之適用。
 至於定型契約應行注意那些事項,包括善用契約合理審閱權-確實了解自身之權利義務內容;善用官方版之契約範本-逐條比較契約之公平合理性;注意有無履約保險及責任保險-有效加強自身權益保障;保存相關資料證據-不論廣告模型附件等均可作為佐證;有問題不要自認倒楣。
 此外,商品標示法也明文規定商品標示,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有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顏水坤也提醒業者正視並遵守,在商品要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建立良好商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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