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年次以後役男可申請常備役軍訓
配合兵役制度轉型,民國八十三年以後出生的役男須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有意願提前於103年及104年暑假期間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可於十一月十五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根據內政部表示,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國防部與內政部已於100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八十三年次以後出生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為入伍訓練及專長訓練兩階段,各為期八週,合計四個月。去年首批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符合常備役體位役男,已於九月二日完成第一階段入伍訓練,返回學校繼續就學,明年應依指定地點報到接受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凡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者,將發給結訓令並以常備兵後備役管理。
內政部指出,八十三年次以後有意願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可由役男或家長在十一月十五日前,準備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並攜帶役男及家長(法定代理人)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