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旅行公會建言葉克冬﹕認真研究
大陸國台辦參訪團一行,二月二十一日由副主任葉克冬領軍抵金參訪,並與地區旅遊業者座談。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在會中,也提出建立金門工農文化旅遊示範點認證機制等三項提案建議。葉克冬表示,將帶回去和旅遊部門、出入境部門認真研究,來修正措施。 這三項提案,分別是:
一、建立金門工農文化旅遊示範點認證機制。說明:為因應大陸國家旅遊法實施,藉此時機,金門縣政府輔導本地具有產業文化或觀光教育價值的工農特產轉型為「工農文化旅遊示範點」,俾以納入更多地方文化品牌,推展產業特色,提高產業附加價值,推出由縣府認可合格之具有文化、特色、歷史、特殊之地區產業,作為工農文化旅遊示範點,並納入縣府所建議及規範官版行程中作為參訪依據,以及配合相關輔導和稽查措施,每日工農示範參訪點限參訪兩點免稅店一點,以共同推動金門觀光產業轉型和品質提升工作。
二、建議協助爭取開放「福建省居民」或「來廈暫住人口赴金兩日遊」旅客持有效期之「港澳台證」或「出國護照」者可以影本換發「大陸通行證」,免再檢附相關申請資料辦證,以提升赴金旅客發證效率和簡化申請程序。
說明:(一)因大通證申請所檢附相片及相關資料,規格條件要求有略高於申請「港澳台證」或「出國護照」者,尤以相片規格要求較嚴(電腦系統原因),常造成申請者多次被退件,影響出遊興趣及假日無法補件之困擾。(二)既然准予出遊者持「港澳台證」或「出國護照」出境其他地方,方可試行將『交付「港澳台證」或「出國護照」影本』換發「大通證」作法,提升辦證效率。
三、建議協助爭取福建地區「先試先行」優先試點開放核發當地人民第二次赴金進行旅遊、商務考察、公務交流等事由皆得申請核發五年效期一年多次簽之政策,後續開放海西地區五年效期一年多次簽,以強化兩岸地區人民往來方便性和對等互惠,以「先行先試」試點模式運作,達成兩岸交流合作里程的推進和政策之試行先機。
說明:(一)依現行規定大陸方目前僅開放部分商務考察第二次申請赴台遊旅客可予一年多次簽,其他層面皆未開放同等方式辦理。(二)金門縣政府2012年向台灣有關當局爭取獲得支持,為簡化大陸居民「來金旅遊」辦證程序,確實發揮金門先試先行之試點優勢,並落實雙方對等開放一年多次簽之對象。目前此政策我方於2013年八月一日正式實施開放大陸地區人民赴金馬澎(包含旅遊、交流、商務…等)第二次申請即給予一年至三年效期多次簽,其他申請來台事項如交流、考察、商務等層面皆已開放同等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