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身障權益委員提案討論
縣府召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103年度第一次會議。(莊煥寧攝)
縣府昨召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103年度第一次會議,縣府秘書長也提到縣長李沃士相當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並感謝委員提供寶貴建言,將請社會處進一步來研究,更落實身心障礙者實質照顧和服務。
會議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副召集人盧志輝主持,委員方天吉、李再杭、鍾永盛、杜立群、李松德、吳瓊治、黃玉圓、施美珠、蔡馥娜、吳東昇等人出席,以及教育處、體育場代表、社會處副處長許美鳳、科長蔡麗真等相關人員列席。
議員陳滄江也到場列席,關心身心障礙者權益問題,他也提到曾在議會與副議長許建中、議員林金量以議員提案方式提案修訂「金門縣婦女(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條文,以減輕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的壓力。
昨會中,除了報告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並進行社會處業務報告、教育暨勞政業務報告,並就四項提案進行討論與會委員也針對報告與提案內容提出建言。
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提案「建請修改『金門縣婦女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照顧對象:第(二):照顧為滿十二歲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子女者」。該案經充分討論後決議「研擬特定照顧津貼自治條例草案,送請各委員提供意見後再送縣議會審議」。
身心障礙福利協進會提案「身障體育獎金一案,提請討論」一案,在聽取教育處長李再杭針對目前獎勵方式與考量說明後,盧志輝秘書長也裁定「請教育處研擬具體方案,給予身障者優異表現實質上的鼓勵」。
社會處指出,依據102年度社會福利考核身心障礙權益之建議及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可半價優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