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取締陸船越界捕魚獲初步護魚成效
針對日前大陸漁船大舉越界捕魚,嚴重破壞海洋生態資源,威脅漁民生命財產作業安全之情事,經縣府蒐集相關資料函請行政院,籲請中央加派海巡艦艇及特勤人員支援金門出海取締,並透過兩岸協商機制要求對岸嚴加約束後,大型鐵殼船越界捕撈黃魚的現象,已有減少的趨勢。
金門日前出現百餘艘大陸鐵殼船越界捕撈黃魚,侵門踏戶作法引起金門漁民不滿。為維護金門周邊海域漁業作業秩序與漁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縣府透過聯繫管道籲請中央主管機關重視此一問題後,已獲得中央積極的回應與協助,在海域執法方面,繼海巡署於10月4日派遣2000噸級「新北艦」馳至金門支援驅離外,另於10月9日再獲增援100噸級巡防艇乙艘及特勤隊特勤人員七名,而於10月21日又增援台南艦抵金,並透過兩岸協同執法機制,金門海巡隊與廈門、泉州、漳州等海監單位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大陸船舶違法到金門海域作業的行為,透過強力執法,施以重罰,以杜絕大陸漁船恣意破壞金門漁場。
而在兩岸聯繫方面,繼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林中森董事長於本月17日抵縣府拜會縣長李沃士,就兩岸海域資源重疊及大陸漁船最近頻頻越界抽砂、濫捕情事進行討論外,日昨行政院長江宜樺亦指示陸委會「透過適當管道」提醒陸方重視問題,並評估將簽署漁業協議納入兩會協商議題,江揆表示,台日簽署漁業合作協議後,對我國在釣魚台及周遭海域漁權界線劃分與漁民權益保障有很大幫助,盼吸取過去經驗,與對岸盡快達成漁業協議,以保障漁民權益。
金門周邊海域漁業作業秩序之維護,關乎地區漁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與海洋生態資源的永續發展,透過中央與地方的合作,強化海上執法的強度與力度,並透過兩岸制度性協商的管道,約束陸方漁民,勿越界捕魚的作為,初步已獲得一些成效,達到了一些嚇阻的效果,縣府樂見中央積極的作為與協助,並期盼執法的強度能持續,而縣府亦將於近期派員赴大陸廈門市與漳州、泉州等海洋與漁業局進行協調,籲請陸方約束大陸漁民,由源頭管理,共商管制之道,以維漁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